一、职位和数额
(一)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4个)
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副局长1名
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二)面向全市选拔的职位(16个)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1名
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1名
市民政局副局长1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
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1名
市人防办(市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长)1名
枣庄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1名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1名
市煤炭局副局长1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团市委副书记1名
市残联副理事长1名
市侨联副主席1名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1名
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
枣庄三中副校长1名
二、报考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范围: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及部分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1、应当具备《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条件。
2、须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副科级职务满4年(含正副科级累计);在大型企业担任中层正职以上职务、中型企业担任正职职务,或担任大型企业中层副职职务、中型企业担任副职职务满1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报考市残联副理事长、市侨联副主席的,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以及通过国家资格考试、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师,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3、报考面向全国选拔的职位、专业需要职位以及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枣庄三中副校长职位,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68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63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及任职时间截止到2009年6月30日。
6、身体健康。
三、职位具体条件
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副局长职位:具有经济学、贸易学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国家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外经贸工作经历和招商引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项目论证、推介和商贸谈判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具有旅游管理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国家旅游业政策、法律法规和旅游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宣传策划、对外交往能力。
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位:具有财政学、金融学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相关政策法规;有资本运作、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市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具有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国家城市规划法规政策、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和规划审批程序;有较丰富的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有较强的城市规划设计、规划审查和规划实施监管能力。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位:须是现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主任);熟悉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突发性事件。
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职位:须是现职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主任);熟悉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市民政局副局长职位:须是2005年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的后备干部;熟悉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位:须是2005年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的后备干部;熟悉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职位:须是2005年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的后备干部;熟悉宏观经济、商品流通和服务业工作,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市人防办(市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长)职位:具有建筑设计、信息与通信工程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党和国家人防、民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建筑设计、通信工程、人防等工作经验。
枣庄仲裁委秘书处副秘书长职位:具有法学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仲裁法律法规或有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位:具有畜牧学、兽医学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畜牧兽医工作;有较强的畜牧经济技术研究和实践能力。
市煤炭局副局长职位:具有采矿工程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国家煤炭行业政策和煤炭行业基本情况;有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位:具有财政学、会计学及相近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有金融、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党和国家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中共党员。
市残联副理事长职位:轻度残疾(有县级以上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独立从事机关工作的基本能力;了解国家残疾人政策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
市侨联副主席职位:具有归侨或侨眷身份;了解国家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热爱侨务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交往能力。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职位:熟悉党和国家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热爱红十字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女性。
市审计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从事审计、财会或相关工作的经历;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非中共党员。
枣庄三中副校长职位: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中等普通教育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3年以上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女性。
四、方法和步骤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区(市)委组织部和市直各单位人事(政工)科负责本区(市)、本单位人员报名材料的汇总整理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统一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市外报名人员可直接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材料函报。报名者需填写《枣庄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通知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材料函报的,可先寄送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待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复查。《枣庄市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推荐登记表》可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登录枣庄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zzrsks.com)下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在不得晋升职务规定期限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个人被组织书面诫勉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其他影响提拔任用问题的。
2、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所报职位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市残联副理事长、市侨联副主席职位报考比例可放宽到5:1。若某职位报考人员不足比例要求,可以从报考其他职位服从调剂的人员中调剂补充,经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再选拔。
3、统一考试。考试采取一次笔试和一次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行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后,按成绩从高到低取每个职位前5名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取每个职位总成绩前3名作为考察人选。报考市外经贸局(市招商局)副局长职位的,面试时加试外语。外语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委托省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认定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阅卷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及其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其他人员的有关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4、体检与组织考察。考察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按国家公务员考录的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30%。
5、研究任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分值4∶3∶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择优任用。同等条件下,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以及取得相关专业注册师资格的,报考市旅游局副局长职位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优先任用。实行任前公示,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对录用人员统一培训上岗,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本市范围内经考察优秀但未能录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培养。
五、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10日—30日,人选上报时间截止到3月30日下午5:00。
2、笔试时间:4月5日上午8:30—11:3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枣庄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枣庄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枣庄市新城地税培训中心401房间。
联系电话:0632—8168401、8168402(传真)。
枣庄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09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