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品油
(一)征税范围
1、详见教材127页。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已纳的消费税;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已纳的消费税;
(二)税率
从量计征,详见教材P130。
七、汽车轮胎
(一)征税范围
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不征消费税。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免征增值税)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车轮胎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
(二)税率:3%
八、小汽车
(一)征税范围
详见教材128页。
(二)税率
从价计征,1%-40% 八档。
九、摩托车
(一)征税范围
包括轻便摩托车、摩托车,详见教材129页。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摩托车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
(二)税率:3%、10%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一)征税范围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外购或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
(二)税率:10%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