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计税依据
注意:本部分内容包括教材中第三章的“第五节~第七节”
知识点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一)单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数量×定额税率
(二)单纯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三)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征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意:
a. 定额税率要和数量一致,比例税率要和销售额对应
b. 关于销售额的确定,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与增值税中销售额的确认方法完全一致
c. 关于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数量的确定(详见教材132页)
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1】按现行消费税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计税数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C.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不必核定计税数量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E.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受托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答案:ABD,可参见教材132页
【例2】现行消费税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是指( )。
A.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含消费税且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不含消费税而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D.不含消费税也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答案:A
【例3】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 )。(单选题)
A.销售额 B.销售数量
C.生产产量 D.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答案:D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