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精读辅导及例题详解第七章
来源:优易学  2009-4-8 9:24:4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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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行政诉讼

 

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和诉讼代理人。


  一、行政诉讼原告(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必须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必须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1.有下列情形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2)与被告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3)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4)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2.原告资格可以在下列情形下转移:


  (1)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


  例:根据我国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资格的转移包括()


  A、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公民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其所在的社会团体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

 

   E、公民死亡,检察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D

 

   (二)具体情形下原告资格的确定

 

    1.合伙企业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原告资格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2.联营、合资、合作各方的原告资格无论采取哪种组织形态,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告资格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的,根据规定,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4.非国有企业的原告资格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5.股份制企业的原告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企业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二、行政诉讼被告1.行政主体能否成为被告,取决于以下两个条件:


  (1)被告必须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


  注意: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益产生影响的就不再是原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复议决定行为,因此由行政复议机关作被告。


  (2)被告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注意:如果行政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组建的职能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为具体行政行为,不论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所属行政机关的名义,只有所属行政机关才能作被告。


  2.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1)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2)承担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3)有权执行或者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具体情形下被告资格的确定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4)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5)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为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6)行政机关被撤消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例:行政诉讼当中,被告的特殊性有( )。


  A、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丧失反诉权B、承担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C、有权执行或者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D、被告如果认为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公正,则被告无权变更具体的行政行为E、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主体决定的行政法上的义务时,不能通过行政职权直接处置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有必要通过反诉权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


  答案:ABC

 

    例: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


  A、在起诉被告时,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权的不作为案件中,原告应该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材料。


  B、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C、原告应当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视为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并合法有效。


  D、原告应该在法定辩论终结前或者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供证据。


  答案:B三、行政诉讼第三人1.指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并依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格的第三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已开始但未终结的行政诉讼。


  3.权利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诉讼参加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例:行政诉讼当中的第三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


  A、同原告有亲属关系B、同被告有利害关系C、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D、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向人民法院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答案:CD例: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理论上把原告和被告之间的诉讼称为本诉,把第三人参与的诉讼称为参加诉讼

 

    B、在行政诉讼当中,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和被告地位相同

 

    C、在行政诉讼当中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依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诉讼当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D、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出上诉E、合格的第三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力义务关系

答案:ACDE

 

    四、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

 

   (一)行政诉讼代表人1.指在原告(或被告)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当事人则可不参加诉讼,但人民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当事人的诉讼形式。


  2.与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1)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不同: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诉讼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在代理授权范围内来行使职权,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不能在同一诉讼中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


  (2)诉讼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代表法人进行诉讼。


  3.诉讼代表人主要有两类(1)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的诉讼代表人;(2)集团诉讼的诉讼代表人。


  (二)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1.法定诉讼代理人只适用于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不适用于法人、组织,更不适用于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


  2.指定诉讼代理人一般发生在作为原告的公民无诉讼行为能力,且无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不能行使代理权的情况下。


  3.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接受委托成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以下几类:律师、社会团体、公民的近亲属;公民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权利是不同的。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代为诉讼,应该具有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公民可以口头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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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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