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来源:优易学  2009-10-23 2:19:1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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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有以下十一个应税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等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及其他有偿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承包项目包括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测试、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等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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