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下列费用、税收,如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1 .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 .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 .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对于某些特殊、灵活的贸易方式(如寄售等)下进口的货物,在进口时没有'城交价格"可作依据,确定其完税价格的方法主要有:
1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复运进境的运输费、保险费及其相关费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 .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租赁方式进境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作为完税价格。
4 .对于国内单位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但对于留购货样、展览和广告陈列品的买方,除按留购价格付款外,又直接或间接给卖方一定利益的,海关可以另行确定上述货物的完税价格。
5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
6 .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进口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7 .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8 .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包括残次品、副产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9 .转让出售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进口的货物,在转让或出售而需补税时,可按这些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来确定其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监管年限是指海关对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监督管理的年限。
10 .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从价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从量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数量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复合税,是指对某种进(出)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货物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对实行滑准税率的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仍同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六、关税的征收管理
税法对关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点评:和07年考试大纲相比,本章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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