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IDIC》条款中一些名词地解释
来源:优易学  2010-1-8 9:48:1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最近天津大学土木系的学生在本网论坛上提出学习FIDIC时,对其中某些名词不理解,将我的看法发表如下:

  1、投标企业法人授权某人代表他投标的授权书。该授权书必须有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同时加盖企业单位章。

  2、一般有中标函(即中标通知书)。一般是没有中标意向函,有的招标采用预中标方式,先发出中标意向书,通过向社会公示或者谈判最后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后发包人通过监理工程师颁发开工通知,确定开工日,并开始按日历计工期,同时为承包人提供进场条件(三通一平),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国家三角网点,前期实施的设计图纸,通过监理工程师核定进场的施工设备和各级管理人员是否是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列明的,监理工程师检查主体工程开工准备工作,通过监理工程师签发主体工程施工的开工通知;承包人进场做施工准备工作,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设备进场,提交详细的网络的施工进度计划,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单项主体工程实施。

  4、工程预付款包括动员预付款和施工设备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的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10%~20%,工程规模大选小数,反之选大数。当承包人提交同额度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发包人一次或二次支付工程预付款。一般情况下返还的起点是完成合同额20%或30%时开始起扣,扣至竣工前三个月,以等值扣完。

  5、材料预付款(包括永久设备)额度是有效发货票值的75%或90%。材料或设备已进场,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储存条件符合合同规定,每期汇总支付。这期支付的材料预付款下个月起扣,扣至竣工前三个月,等值扣回。

  6、保留金(我国称质量保证金)是为防止承包人违约,以补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每期从支付工程价款扣留10%,扣至签约合同价5%时不再扣留,即最大限度为签约合同价5%。一般情况下签发工程接受证书后退还签约合同价的2.5%,待缺陷责任期(也称缺陷通知期限)期满再退回剩余的备用金。2007年版《标准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

  7、暂列金额(也称备用金)是指合同执行期发生不可预见增加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以及工程施工等费用,或者设计变更无法计量而用计日工结算的费用,或者变更、索赔、违约和风险的处理费用。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定同一个数额。在合同实施时,这项费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事先批准后才能使用。

  8、逾期违约金(误期损害赔偿金)是指承包人误期(控制性工期或总工期)罚款。在技术标准和要求文件的总则中,详细规定延误一天工期罚款多少,提前一天奖励多少。罚款的最大限额是签约合同价的5%。该费用由发包人直接处理,一般不给予监理工程师授权。

  9、月进度支付。每月底(我国统计是每月25日)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进行收方和计量,核定完成量,乘以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即为该项目的结算工程价款。先计算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结算额,再进行调价(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的调整),扣留保留金,加上预付款和扣留预付款,再加上变更、索赔等补偿费用。汇总后为结算额。

  10、月进度支付最低限额是指上述月结算额低于规定的数额(如10万元或100万元)时这个月不予结算,合并到下月一起结算。

  11、工程接收证书是指项目基本完工,尾工不影响项目的投产运行,同时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发包人组织验收(FIDIC条款是由工程师组织验收并签署证书),验收通过后由发包人签署工程接收证书,通过监理工程师颁发给承包人。工程接收证书中指明的完工日后承包人将项目转交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再承担项目的照管责任。

  12、竣工报表是指颁发工程接受证书时,证书中指明的竣工日以前完成的合同价款,包括与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结算额、调价、变更、索赔、违约和风险等补偿额等,实际支付了多少,还有多少未支付。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56天之内承包人提交竣工报表,由监理工程师核定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反复协商,在取得一致的情况下,由监理工程师在28天之内发出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在28天之内作竣工支付。

  13、缺陷通知期限(也称缺陷责任期)是指竣工日之后起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中小型工程为0.5~1.0年;大中型工程为1.0~2.0年)完成剩余的尾工和修补缺陷,以及修补新发生的缺陷。

  14、履约证书(也称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是指在缺陷通知期限内完成剩余的全部尾工和所有缺陷,在缺陷通知期限期满14天内颁发履约证书。这也就是意味着合同的实际义务已经完成,只剩下最终结算了。

  15、最终支付是指颁发履约证书(也称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后规定时间内(56天或84天)承包人提交最终报表(截止到缺陷责任终止,承包人完成多少合同额,包括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结算了多少金额,还应结算多少金额)。监理工程师收到后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按协商一致的意见,承包人再提交最终报表和结清单(承包人承诺按最终报表要求获得最后一笔支付,就不再向发包人有任何财务方面要求的声明)。监理工程师核定后在14天内签发最终付款凭证,发包人收到付款凭证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出具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并作最后一笔支付,结清单生效。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文件》最终付款证书和结清单合在一起称为最终结清证书。作最后一笔支付后,该结清单或最终结清证书生效,合同就自然终止了。

  16、合同工期是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在投标函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实际合同工期是指计算起点是签订合同后14天内发出开工通知书指明的开工日,终点是工程接受证书指明的竣工日。

  17、合同有效期就是合同期。合同有效期是指合同工期、缺陷通知期限和发包人最终一笔支付(即结清单生效)止。

  18、合同的类型按支付分类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只是用于工程规模小、设计深度深、技术简单和工期短的工程项目。其中固定总价合同由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风险,因此承包人投标报价要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也有可能不发生)摊入投标价格中去,因此投标价格较高。相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多投入资金的。如果属于工程规模小、设计深度深、技术简单和工期短的工程项目,也最好选择固定工程量或可调的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最适于土木建筑工程。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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