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扩建电厂设计规程(四)
来源:优易学  2011-12-25 18:08:5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8.2.7 制粉系统(全部烧无烟煤除外)必须有防爆和灭火设施。对煤粉仓、磨煤机及制粉系统,应设有通惰化介质和灭火介质的设施。
8.2.8 一次风机的型式、台数、风量和压头宜按下列要求选择:
1 对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或热风送粉贮仓式制粉系统,当采用三分仓空气预热器时,冷一次风机宜采用单速离心式风机,也可采用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
对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当采用两分仓空气预热器时,热一次风机宜采用单速离心式风机。
2 冷一次风机的台数宜为两台,不设备用正压直吹式系统。
热一次风机的台数宜与磨煤机的台数相匹配。
3 一次风机的风量和压头宜根据空气预热器的特点和不同的制粉系统采用。
1)采用三分仓空气预热器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的冷一次风机按下列要求选择:
风机的基本风量按设计煤种计算,应包括锅炉在最大连续蒸发量时所需的一次风量、制造厂保证的空气预热器运行一年后一次风侧的漏风量加上需由一次风机所提供的磨煤机密封风量损失(按全部磨煤机计算)。
风机的风量裕量宜不小于35%,另加温度裕量,可按“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来确定;风机的压头裕量宜为30%。对于与送风机串联运行的冷一次风机,压头裕量可增加到35%。
2)采用三分仓空气预热器贮仓式制粉系统的冷一次风机按下列要求选择:
风机的基本风量按设计煤种计算,应包括锅炉在最大连续蒸发量时所需的一次风量和制造厂保证的空气预热器运行一年后一次风侧的漏风量。
风机的风量裕量宜为20%,另加风机的温度裕量,可按“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来确定;风机的压头裕量宜为25%。
3)采用两分仓或管箱式空气预热器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磨煤机配一台的热一次风机按下列要求选择:
风机的基本风量按设计煤种计算,应为每台磨煤机在计算出力时的一次风量减去漏入每台磨煤机的密封风量。
风机的风量裕量不低于5%,另加的温度裕量按燃煤水分变化范围内的上限来选定;风机的压头裕量不低于10%。
8.2.9 排粉机的台数、风量和压头的裕量,按下列要求选择:
1 排粉机的台数应与磨煤机台数相同。
2 排粉机的基本风量应按设计煤种的制粉系统热力计算确定。
3 排粉机的风量裕量应不低于5%。压头裕量应不低于10%;风机的最大设计点应能满足磨煤机在最大钢球装载量时通风量的需要。
8.2.10 中速磨煤机和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需设置密封风机时,密封风机的台数、风量和压头的裕量,按下列要求选择:
1 每台锅炉设置的密封风机不应少于两台,其中一台为备用;当每台磨煤机均设密封风机时,密封风机可不设备用。
2 密封风机的风量裕量应不低于10%;密封风机的压头裕量应不低于20%。
8.3 烟风系统
8.3.1 送风机的型式、台数、风量和压头按下列要求选择:
1 大容量锅炉的送风机宜选用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也可采用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或高效离心式风机。当采用双速离心式风机时,其低速档宜满足汽轮机带热耗保证工况(THA)负荷,并处于高效区运行。当技术经济技术比较合理时,也可采用其他调速风机。
2 每台锅炉宜设置两台送风机,不设备用。
3 送风机的风量和压头按下列要求选择:
1)送风机的基本风量按锅炉燃用设计煤种计算,应包括锅炉在最大连续蒸发量时需要的空气量及制造厂保证的空气预热器运行一年后送风侧的净漏风量。
2)当采用三分仓空气预热器时,送风机的风量裕量不低于5%,另加温度裕量,与一次风机相同;送风机的压头裕量不低于10%。
3)当送风机出口接有冷一次风机时,风量裕量应分开计算,其中一次风系统的风量裕量按8.2.8中第3款第1)、2)项取用,送风机的风量余量宜不低于10%。
4)当采用两分仓或管箱式空气预热器时,送风机的风量裕量宜为10%,压头裕量宜为20%。
4 对燃烧低热值煤或低挥发分煤的锅炉,当每台锅炉装有两台送风机时,应验算风机裕量选择,使在单台送风机运行工况下能满足锅炉最低不投油稳燃负荷时的需要。
8.3.2 吸风机的型式、台数、风量和压头按下列要求选择:
1 大容量锅炉的吸风机宜选用静叶可调轴流式风机或高效离心式风机。当风机进口烟气含尘量能满足风机要求,且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当采用双速离心式风机时,其低速档宜满足汽轮机额定工况时的要求,并处于高效区运行。当技术经济合理时,也可采用其他调速风机。
2 每台锅炉宜设置两台吸风机,不设备用。
当负荷工况变化较大,燃料结构复杂,或机组容量为600MW及以上时,吸风机台数可多于两台。
3 吸风机的风量和压头按下列要求选择:
1)吸风机的基本风量,按锅炉燃用设计煤种和锅炉在最大连续蒸发量时的烟气量及制造厂保证的空气预热器运行一年后烟气侧漏风量及锅炉烟气系统漏风量之和考虑;
2)吸风机的风量裕量不低于10%,另加不低于10℃的温度裕量;
3)吸风机的压头裕量不低于20%。
4 对燃烧低热值煤或低挥发分煤的锅炉,当每台锅炉装有两台吸风机时,应验算风机裕量选择,使在单台吸风机运行工况下能满足锅炉最低不投油稳燃负荷时的需要。
8.3.3 大容量锅炉的冷却风机宜选用两台离心风机,其中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风机的风量裕量宜为15%;风机的压头裕量宜为25%。
8.3.4 对大容量锅炉当点火需要时可设置点火风机,点火风机不设备用;
风机的风量裕量宜为15%;风机的风压裕量宜为25%。
8.3.5 除尘设备的选择,应使烟气中排放的粉尘量及其浓度符合现行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并应考虑煤灰特性、工艺及灰渣综合利用的要求。
每台锅炉设置的静电除尘器台数不宜少于两组,对220t/h~420t/h锅炉,根据工程具体条件也可只设一组。
所选用的静电除尘器在下列条件下仍应能达到保证的除尘效率:
1 当停用其中一个供电区时;
2 除尘器的烟气流量按燃用设计煤种在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工况下的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气量计算,其裕量宜为10%。
3 烟气温度为设计温度加10℃。
8.3.6 烟囱台数、型式、高度和烟气出口流速应根据环境保护和烟囱防腐要求、同时建设的锅炉台数、烟囱布置和结构上的经济合理性等综合考虑确定。接入同一座烟囱的锅炉台数宜按下列范围选用:
1 300MW及以下机组为2~4台;
2 600MW机组为两台。
8.4 点火及助燃油系统
8.4.1 点火及助燃油种应根据锅炉容量、台数、燃用煤种、油源、油价及运输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 一般情况下选用轻油点火和低负荷稳燃。
2 扩建电厂根据老厂现有条件,也可采用轻油点火、重油启动助燃和低负荷稳燃。
3 条件合适时,也可采用可燃气体点火和低负荷稳燃;此时应参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设计。
4 当重油的供应和油品质量有保证时,也可用重油点火和低负荷稳燃。
8.4.2 全厂点火及助燃油系统的设计出力,按下列要求选择:
1 单一油种的系统出力宜不小于一台锅炉最大的点火油量与另一台最大容量锅炉启动助燃油量之和;当点火油与启动助燃油为两种油时,全厂点火油系统出力宜不小于最大一台锅炉的点火用油量;启动助燃油系统出力宜不小于最大一台锅炉的最大启动助燃油量;当锅炉燃用低负荷需油助燃的煤种时,系统出力宜不小于一台锅炉启动助燃、一台锅炉低负荷稳燃所需的油量之和。
2 锅炉点火燃油量应根据锅炉厂所配点火油枪需同时使用部分的总出力来确定。
3 锅炉启动助燃油量应根据煤种和炉型、燃烧器布置特点选择:
当燃用烟煤、高挥发分贫煤时,宜为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工况下输入热量的10%;
当燃用无烟煤、低挥发分贫煤时,宜为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工况下输入热量的20%。
4 锅炉低负荷稳燃油量应根据煤种、锅炉不投油最低稳燃负荷水平及锅炉运行方式来确定,当需要时,宜按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工况下输入热量的5%选取。
5 系统回油量应根据燃油喷咀设计特点,燃烧安全保护要求和燃油参数来确定,且不小于系统设计出力的10%。
6 系统设计出力为燃油量与最小回油量之和,其裕量宜为10%。
8.4.3 点火和启动助燃油罐的个数和容量,应根据单台锅炉容量、煤种、油种、燃油耗量,以及来油方式和周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对轻油,设两个油罐;对重油,设三个油罐。
2 点火启动和助燃油罐容量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1)420t/h及以下锅炉,为2×500m3或3×200m3;
2)670t/h锅炉,为2×1000m3或3×500m3;
3)1000t/h锅炉,为2×(1000m3~1500m3)或3×1000m3,根据煤种和油种确定;
4)2000t/h锅炉,为2×(1500m3~2000m3)或3×(1000m3~1500m3),根据煤种和油种确定;
5)2000t/h以上锅炉,为2×2000m3或3×1500m3。
3 当点火油与启动助燃油为两种油源时,点火油罐容量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1)1000t/h及以下锅炉,2×100m3;
2)2000t/h及以上锅炉,2×200m3。
4 当锅炉燃用低负荷需油稳燃的煤种时,单个助燃油罐的容量不宜小于全厂月平均耗油量。
5 如助燃油罐距主厂房较远或锅炉较多,要求油的品质不同时,宜在主厂房附近设日用油罐。日用油罐每炉可设置一个,也可全厂设置一台,其容量宜按下列要求选用:
1)200MW及以下容量的机组,100m3;
2)300MW机组,200m3;
3)600MW机组,300m3。
当数台锅炉共设一个日用油罐时,其容量宜不小于全厂油系统3h的耗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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