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贵州省人事局、建设局:
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合格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贵州省人事厅考试指导中心
200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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