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如果它的经济生活中基本活动部分的内容和规模日渐发展,这个城市就势不可挡的要发展。如果城市的基本活动部分由于某种原因而衰落(如采矿城市因矿产资源的耗竭,港口城市因港湾淤塞或腹地丧失,加工工业城市的输出产品失去竞争力等),同时却没有新的基本活动发展起来,那么这个城市就无可挽回地要趋向衰落。当城市的条件发生变化,促进新的基本部分萌发时,衰落的城市还会复兴。这是一切城市成长发展的机制。
城市基本和非基本活动的概念最早是1902年萨姆巴特(W.Sombart)在德国提出的。①后来这个概念通过城市规划进入英、美等国,经过海格(Robert M.Haig)②和霍伊特(Homer Hoyt)③等人的发展,成为著名的城市经济基础理论。这一理论在50年代也开始在中国的城市规划中用来预测城市人口,这就是所谓的“劳动平衡法”。
责任编辑:sealion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