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来源:优易学  2010-2-25 10:17:3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城市规划应当满足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市容景观,促进科技文教事业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要求,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力求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2.优化城市布局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城市规划应当贯彻城乡结合、促进流通、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居住质量,优化城市布局结构,适应改革开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3.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安定。城市规划应当满足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洪、防泥石流以及治安、交通管理和人民防空建设等要求,特别是在可能发生强烈地震和洪水灾害的地区,必须在规划中采取相应的抗震和防洪措施,保障城市安全和社会安定。

  4.充分体现城市各自的特色。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科学和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传统街区,保持民族传统和地方风貌,充分体现城市各自的特色。

  5.城市规划应当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实际使用要求,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提高土地开发经营的综合效益;在合理用地的前提下,重视节约用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用地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耕地、菜地、园地和林地。

责任编辑:c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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