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会议纪录的分类与写作
来源:优易学  2011-7-29 19:29: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会议记录的分类,与其他公文的分类不一样。其他公文一般在正文的内容上划分,而会议记录是在会谈的种类上按照会谈的不同性质划分。不同的机关、单位有不同的会谈记录。比如,党的机关:有党委会议记录、常委会议记录、常委办公会议记录、党务例会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等;行政机关:有政府办公会议记录、省市县长办公会议记录,以及厅(部、厂、校、院)务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等。
  会议记录一般由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会议内容两部分组成。会议的基本情况,包括会议的标题、召集单位、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等。这一部分内容,一般在会议开始前写好。
  会议的标题。一般由会议名称、会议主题(或会议届、次)与“会议记录”组成。会议名称由单位名称与会议名称组成,应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比如,中共x x市委常委会会议。机关、单位某一类会议的专用会议记录本,可省略单位名称与“会议记录”,记会议主题,或会议的时间,或会议的届、次即可。
  召集单位。即主持会谈或召集会议的单位。一般的会议记录不要记述召集单位,但有些涉及几个单位甚至更多的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会、讨论会、座谈会等,要写明召集会议的单位。
  时间,即开会的时间。用规范化的表述方法写明年、月、日,及具体的时间(上午或下午)。会议时间较长的,还要写清起止时间。
  地点。即开会的地方。要写具体的地点,比如,x x会议室, x号办公楼x号房间等,离开本单位去外地外单位召开的会议,在x会议室之前还要写明x市某单位。
  出席人。即正式出席会议的人员或代表,不包括列席人和旁听人。比如,党的全会的出席人是党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党组会议的出席人是党组成员。要写清楚出席人的姓名与职务;出席人很多的,只写出席人数,同时还要注明应到人数和缺席人数。重要的会议,为了便于统计、清点人数、日后查考和联系,可另设签到簿。签到簿应设计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等栏目,请出席人签到时填写。
  缺席人。即应出席会议的因各种原因而缺席的人。要写清缺席人的姓名、注明缺席的原因;如果缺席人数较多,难以及时查明原因的,可只写缺席人数。
  列席人。即不属本次会议的正式人员,但必须参加会谈的有关人员。有些会谈有明确的列席人,有些会议的列席人是不固定的。因此,应将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及单位、职务一一写清楚写完整。
  主持人。即主持召开会议的人,要记全写准其姓名、单位、职务等。
  记录人。即给会议做记录的人。要写明记录人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备查考,以示负责。
  会议的内容。这是会议记录的主体部分。它包括主持人开场讲话、议题、议程、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的传达或情况报告、与会者的发言、讨论情况、主持人的总结讲话、会谈决定与决议等。
  这一部分的内容是了解会议及其会议内容的重要依据。在记录时,既直笔实录,又不拖泥带水,把那些与议题无关的内容略去不记;既突出会议的主题内容,突出重点,又实事求是,不掺杂记录人的观点。应秉笔实录,不漏记,特别是对于会议上的重要内容不能漏记,似免贻误工作和造成损失,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原始性。只有这样,所做出的会谈记录才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会议结束,会议记录记完,即送主持人审阅确认。然后,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在会议记录的最后一页的下端分别签上自己的姓名。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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