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当代秘书学理论研究的简要
来源:优易学  2011-12-18 18:18:5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我国当代秘书学研究仅不过20年的历史,但依靠广大的秘书工作者与秘书理论、教学界的共同努力,现已攀登上了四个高峰。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第一,明确了秘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或称秘书工作的宗旨——“三服务”。   
  这对于学科建设是十分重要的。秘书是干什么的?秘书学应该研究什么?都与之关系密切。这个问题不是一个纯理论争鸣的问题,由于中国的秘书工作政治性很强,秘书学也不可能是抽象地研究所谓的“秘书活动”的学问。所以,研究秘书工作的宗旨,是学科建设必须攀登的一个高峰。
  这个问题是由1 985年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解决的。会议主要文件《充分发挥办公厅的参谋、助手作用》中指出:“中央办公厅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党的总目标,做好‘三服务’,即为中央服务,为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为人民服务。”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讨后,在1994年底召开的全国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座谈会文件中,明确规范提出“‘三服务’”,即为本级党委服务,为各部门和各地区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三服务’主要表现形式是为党委领导工作服务,其实质则是为人民服务。”也有把“三服务”提为秘书工作的宗旨或总宗旨的,意思是一样的。有关文件还指出,“三服务”也是各级办公厅(室)经过多年实践形成的“共同财富”,继续沿着这条路子走下去,就能正确发挥办公厅(室)的作用。
  关于“三服务”,理论界普遍赞成,部分理论界人士还把它扩大用之于民间秘书,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吏条件下,民间秘书(包括私人秘书)应该说也是适用“三服务”指导思想的。
  “三服务”既是秘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也是带规律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一致,对于秘书学的建设意义重大。
  第二,秘书的概念与逻辑定义,初步取得官方的认可。
  这个问题,笔者曾称之为秘书学理论的“起点”与“珠峰”(《秘书学理论的起点与珠峰——简述秘书的定义问题》见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秘书工作文萃》)。简言之,理论界对秘书的定义很多,可以说100个人可能前后有120种定义,这在秘书学的兴起或“前学科”阶段,是正常、兴旺的现象。但是如果对于什么是秘书,谁是秘书始终分歧很大,秘书学的建设就很难发展前进。在现实中就可能产生两种倾向,或者把机关公务员几乎都归入广义秘书的范围,或者把秘书仅仅局限在“秀才”、“笔杆子”的范围内。在今天,还会出现大量的假货,例如驾驶秘书、保镖秘书、武打秘书、小蜜秘书,甚至三陪秘书等,不是出现在某些小报上了吗?秘书的形象如何树立?这显然并不纯属学术争鸣,编教材、搞职业培训,总不能连什么是秘书都老是说不清吧!
  令人欣喜的是,1997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秘书职业技能标准》第1页第1条,给秘书下了一个定义(本文把它称为概念,以同后面的广义的逻辑定义相区别)如下:
  秘书:“专门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领导决策及其实施服务的人员。”后面说明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机关、团体、企事业、涉外机构等组织中,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也适用于有志从事秘书工作的人员。”
  在同时由劳动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秘书工作概要》教材中,对广义的秘书的逻辑定义如下:
  “位居领导人身边或领导机构中枢,从事办公室事务,办理文书,联系各方。保证领导工作正常运转,直接为领导工作服务并为各方面服务的事务与信息助手”。
  这是首次由国家的领导机关给秘书作出的定义。这也是充分吸取了理论界的各家之长。理论界也好、《辞海》、《辞源》也好,尽管各说不一。多数意思倒也并无很大的差别,说到底秘书总不外乎是领导的助手之一。当然,劳动部的定义也不一定尽善尽美,还会学术争鸣下去,以求更准确的说法,按照辩证法,概念与定义也是要发展的。但它暂时阶段性地划了一个句号,因为秘书培训与就业不能老等理论界无限期的争论下去,社会需要一个定义,并先按此开展工作。教育部1998年8月在首都召开的会上,决定统编全国秘书专业自考专科与本科教材,希望采用同一概念与逻辑定义。这样,既攀登一个理论高峰,又有利于下个世纪继续争鸣,向珠峰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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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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