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基础知识辅导:价格认证活动中的调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29 10:07:1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价格认证调查是价格认证机关为确认真实性、合法性而到价格认证机构以外进行实地核实、查证、取证的工作。价格认证机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的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到现场作实地调查。同时价格认证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个人有义务给予协助。调查是价格认证审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国家赋予价格认证机关的重要职权。它对于保证价格认证质星,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价格认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仅通过与当事人谈话和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不够的。因为,省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会隐瞒部分或全部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言证或证明材料,因此,对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盲目轻信。同时,调查也是价格认证机构收集证据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于价格认证机关掌握第一手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减少工作的盲目性,保证价格认证质量,维护当事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当事人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价格认证机关调查取证的重要性就更为突出。由此可见,调查对确保价格认证质量,充分发挥价格认证的职能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价格法规规定和价格认证工作的实践,价格认证调查的方法主要有:(1)寻找、查问、索取、复制书证、视听资料n如到有关部门查阅档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咨询,复制文字证明材料等。(2)寻找、提取的有关物证,进行现场勘验。(3)聘请相关专业部门或人员进行鉴定。(4)委托其他价格认证机构调查。(5)查找和询问证人,提取证人证言。
  委托调查是价格认证调查的一特殊方式,在本地价格认证机构不便于自行调查时,价格认证机构可以委托外地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调查。委托调查是价格认证机构之间相互配合协作的方式之一。价格认证机构委托调查时,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办理委托调查的书面函件c委托调查函件的内容包括:(1)受托价格认证机构的名称;(2)被调查人或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铂调查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被调查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与价格认证当事人的关系等;(3)调查目的;(4)具体的调查事项、明确的要求等;(5)委托调查的价格认证机构名称、地址,并加盖委托价格认证机构的公章。
  价格认证人员进行调查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并注意以下问题;(1)做好调查的准备工作。要事先明确调查的目的、对象、方向、地点、内容等,拟定调查提纲。(2)要客观全面地收取证据,防止先入为主、主观武断.偏听偏信。(3)外出调查应由两名价格认证人员共同进行。(4)要注意作好调查笔录笔录要力求整洁、全面、难确,调查笔录要交被调查人核对,并由其在目录亡签名或盖章。(5)调查时,价格认证人员从有关单位摘抄的档案或其他书面证据材料入交提供材料的单位核对并盖章。(6)调查中发现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1批评教育制止e发现犯罪行为应及时检举。(7)对调查中收集的材料,要及时分析、整理,发6有不充分或遗漏之处.应当及时补充调查。所收集的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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