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鉴证师政策法规:论地方政府价格管理
来源:优易学  2011-10-15 14:34:2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在中央直接管价大为减少、国家物价管理机构并入国家计委的情况下,如何做好地方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确实是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条件下,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着与中央政府价格管理不同的特点和职能,随着各种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央和地方在政府职能、利益关系等方面进一步协调明确,地方政府价格管理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显得更为重要。不管物价机构如何设置,地方政府对物价的管理要在坚决执行中央政府的物价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创造性地利用价格政策,发挥设计、引导、协调、监督作用,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当前地方政府价格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适应改革新形势,优化政府价格行为,找准新形势下地方政府价格管理的新的生长点。
  一、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是地方政府经济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职能
  (一)地方政府价格管理工作在整个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是由价格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市场、商品、价格三位一体,缺一不可,有市场必有商品,有商品必有价格。价格是经济运行中最重要的经济杠杆,这只"看不见的手"是客观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愿望的存在而存在的,它每时每刻对经济运行起调节作用。东西方的实践证明,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社会制度,物价工作搞得不好,就会影响经济全局。或者因为通货膨胀,产生经济危机,导致民不聊生;或者因为价格管理集中过多,管得过死,而阻碍经济的发展;或者因为价格结构不合理,影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优化;或者因为价格变动过于频繁,使生产经营者无所适从,盲目生产,造成浪费。中国十多年来的价格改革过程中,政府物价管理工作进行了大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诚然,十多年中我们在物价管理中也有过失误,并造成一些损失。这正说明物价管理工作多么重要。尽管经济工作千头万绪,但物价工作是整个经济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一环。地方政府价格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运行的良莠,在经济管理工作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工作在地方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由市场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决定的。
  市场机制虽然是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但市场亦有本身不可克服的缺陷,需要政府干预。一般地说,市场缺陷有如下几种:
  第一、自由竞争必然导致垄断,这是任何国家市场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垄断必然使市场功能出现障碍。表现为,在垄断存在的条件下,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而市场交易量低于均衡交易量,市场出现不平等竞争,导致虚假供求信号,紊乱市场秩序。公平竞争是有效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的前提。要保护竞争,要反对垄断,从而保证公平竞争的环境,这需要政府调节管理。
  第二、市场不能很好地解决经济行为的外在性问题。外在性是指某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其它企业或消费者产生的有利或不利影响,但该企业并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或承担相应的损失。由于市场主体在价格决策时不愿或难以考虑行为的外在性问题,从社会利益来看,如果听任市场价格机制自由运转,产生的正外在性经济行为影响将达不到最优水平,负外在性影响将超过最优水平。这显然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失误。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物品的使用和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生态平衡问题,若任由市场价格机制作用,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将严重影响资源的总体利用程度和社会总福利水平。
  第三、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社会宏观经济均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都是千万个经济个体集合作用的结果。各经济个体依据自己的愿望提供需求和供给,加上信贷约束机制不完善,在投资乘数和加速数的作用下,总需求波动很大,造成经济的周期性震荡。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就是这样产生的,对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市场体系不够健全完善,市场缺陷所造成的震荡影响更严重,因此,单靠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保证经济发展的持续稳定。
  第四、难以做到宏观经济结构的合理优化。宏观经济结构指国民经济的整体结构。如农、轻、重,第一、二、三次产业,加工工业与基础工业等产业结构和积累、消费比例等关系国民经济运行整体状况的大的结构。利用市场进行资源合理配置,其前提是价格合理和完全竞争。由于一些行业经营客观上容易产生垄断,由于行业间的信息传递比较慢("隔行如隔山")以及行业间的利润平均化和资本转移过程相对较慢,尽管利用市场机制也能实现宏观经济结构调整,但其过程将非常长,往往要经过大的反复,付出大的代价,这样是不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率的,因此离不开政府干预。
  第五、难以同时保证平等与效率。市场机制本身不可能实现社会平等,它实现的只是等价交换意义上的平等。由于社会成员占有生产要素的多寡不同,由于他们赡养人口不同,由于他们的必需支出项目不同,因而仅有等价交换意义上的平等,是远远不能保证社会成员实际生活上的平等。在社会财富尚未达到社会成员间按需分配的水平之前,承认社会成员之间的等价交换标准下掩盖着不平等,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保护劳动者积极性。但如果任由市场机制自发调节,由此而导致的两极分化,就会使社会出现动荡,因此为了兼顾平等和效率,需要政府从中进行调控管理。
  从以上五个方面看,市场自身是有其"弱点和消极方面"(十四大报告语)的。由于这些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存在,因而现代市场不但不排除政府对经济的调控管理,而且必须借助和依靠政府干预市场运行,以弥补市场的缺陷。
  (三)地方政府经济管理工作中离不开价格管理,这也是我国价格改革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十多年来,我国由计划价格机制向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的转换,已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高度集中的政府管制已打破,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已由市场形成。但是,价格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按照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价格改革的根本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即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有政府调控的价格机制。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成就同改革的目标相比,应当说还有相当的距离。这表现在:1.市场体系还不够发育。目前的市场结构比较单一,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刚刚起步;市场规模还比较小,设施不完善,交易手段落后,市场规则很不健全;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现象仍然存在。通过这样的市场形成的价格,不可能灵敏地反映社会总供求的状况和资源短缺程度。不可能准确地传递资源导向的信号。1993年12月以来的粮价波动是在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国家储备充足、供求总量平衡的情况下发生的,在很大程度上同目前我国市场体系不够发育的状况有着直接的联系。2.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改革尚未完成,作为定价主体的企业虽然已经具有竞争激励机制,但一般说还缺乏风险的知识、经验和本领。1993年上半年某些大型钢铁企业乘投资规模膨胀、建材市场俏销之机,竞相涨价,甚至联手提价,短期内使钢材价格翻番,随后又出现了价格暴跌,钢材胀库,造成企业生产周转困难,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事例。3.价格调控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在国家直接管理价格的范围大大缩小以后,对绝大多数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价格调控制度和完善的价格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国家对有的商品开始建立储备,少数地区对个别重要商品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但是总的说来,经济手段还很薄弱,立法相对滞后,调控乏力,与整个改革形势的发展很不适应,成为当前改革中一个突出的矛盾。4.价格体系不顺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能源、铁路运输等少数基础产品和基础设施价格仍然偏低,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改革以来已经缩小的工农产品剪刀差近年来又出现了扩大的苗头,不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所有这些情况说明,为了完成价格改革的任务,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实际工作。要完成价格改革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政府必须对物价工作引起足够重视。
  (四)地方政府物价管理工作之所以非常重要,还因为社会经济稳定大局之需要。
  价格改革是整个经济改革中最艰难而又重要的部份。我国15年多来的价格改革,无论"调"也好,"放"也好,稳定物价始终是一个基本前提。任何价格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必须以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出发点。我们曾多次尝过价格暴涨暴落,通货膨胀的苦头,一些价格改革举措也因通货膨胀所制肋,或半途而废,或事与愿违。因此,我们有了这样一条经验。价格改革与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必须同时兼顾,每一项价改方案出台都须通过一定的配套措施来维护稳定的环境,这里的配套就是政府调控管理。
  价格剧烈波动,市场物价大幅度上涨,是任何国家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因为物价不稳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直接关系到政权的生命。通过政府调控管理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是我国价格改革本身应有的内容之一。
  综上所述,政府价格管理工作在经济管理工作中不仅地位重要,作用重大,而任重道远。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物价管理工作担负着极为重要的任务。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物价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又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运用中央政策,把中央的政策和宏观计划变成符合各地实际,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并督导具体实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已经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和利益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化日益明确,地方政府在社会经济管理中更加大有作为。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方政府价格管理的特点和内容及方法
  在商品经济社会,政府调控管理物价的必然性是基本相同的,都是为了解决经济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政权稳定。但由于各国、各地、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不同,地方政府在实施对价格的调控管理上自然有其特殊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物价管理工作具有哪些特点呢?
  (一)协调联动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政府在物价方面,只管大政方针、政策,确定价格改革总目标,以及个别属中央直管的垄断性、跨区域性的企业产品和劳务收费价格,一般很少也没有必要直接对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价格直接下达管理指令,地方政府以政府的身份出现,同时兼顾国家整体利益和地方利益,对辖区企业和消费价格进行调控管理,协调中央与地方企业和消费者的关系,是责无旁贷的任务。地方政府的价格管理行为也是中央物价大政方针在地方的具体落实,是价格政策的一种联动。没有中央的大政方针,地方政府的价格管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地方政府的价格管理,中央物价方针政策就无法贯彻执行,变成空中楼阁。
  (二)设计引导性。由于市场本身无法克服的缺陷,需要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政府从公正、合理、和谐的角度指导社会发展方向,在价格上就是制定价格政策、价格规划、设计价格变动方案等,来为企业和消费者价格行为设定方向,引导他们朝社会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宏观取向动作。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化,中央确定改革总目标后,上述任务就会更多地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来完成。
  (三)强制监督性。价格放开不等于撒手不管,中央管价商品大为减少后,对地方来说,由于各地产业结构不同和突发事件影响,需要政府直接管理的商品和劳务收费价格有别,在直接管价品种范围上,地方多于中央是必然的。因而地方政府需要建立一些地方性管价法规和政府规章管理物价,更加上国家统一的物价法规也需要地方政府监督执行,所以,地方政府物价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强制监督性。
  (四)相对独立性。我国地广人多,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各地不平衡,因而各地都有相对的经济特点。在价格管理方面,管价品种调控办法和力度,不能全国一个模式,在坚决执行中央物价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创造性,开拓性地开展工作。
  地方政府价格管理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地方政府价格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内容,需要采取相应的办法和手段。
  根据中央制定的价格改革总目标,地方政府价格调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市场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使市场物价朝着有利于合理价格体系的形成,有利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方向灵活有序地运行。
  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实施价格管理的一个能动的、完整的机制。根据我国十多年改革成功的经验与国外价格管理的先进做法,总的来说,地方政府价格调控管理要综合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舆论的和服务的手段。
  1.行政手段
  只要有社会分工与交换,只要存在国家机器,社会经济生活就离不开行政手段的管理。行政手段调控物价的主要内容是:
  (1)行政监控系统。对一些生产和需求波动性大,生产周期长、价格容易大涨大落以及对群众生活有重要影响的商品和劳务价格,实行目录化监控。对列入监控目录的,区别不同品种和劳务情况,规定必要的差率、利润率等,进行有弹性的价格管理。在特殊情况下,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可对那些关系人民生活重要,而价格水平已经或者势将出现较大波动的品种价格,实行一定时期内的"点名"管制,提价备案或申报制度。
  (2)政策指导系统。根据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价格政策,如物价总水平控制政策、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政策、农业和农产品支持性价格政策、保护野生资源价格抑制政策,等等,并确立实施这些政策的政策规范。
  (3)行为规范系统。帮助企业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和经济管理,并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价格管理机制,培训物价人员,在定价方法、定价策略、定价制度等方面进行指导。
  (4)监督检查系统。通过物价管理行政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维护物价政策的严肃性,是政府管理价格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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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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