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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自考《金融法》复习重难点归纳11
来源:优易学 2011-11-18 18:37: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三、资本项目外汇(待补充)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1.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的管理

  2.从境外借款

  3.境外发行债券和对外提供担保

  4.外债登记

  四、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1.特许制度,未经过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外汇业务

  2.按规定开户与准备金,主要受外汇管理局监督管理。

  3.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业务需要的人民币资金,应当使用自有的资金。

  4.金融机构终止经营外汇业务,应向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依法进行外汇债权债务的清算,并缴销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五、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

  1.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2.外汇市场应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外汇交易市场的币种和交易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和调整

  4.外汇指定银行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是银行之间外汇市场的交易者。

  5.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外汇市场,央行对外汇市场进行调整。

  六、银行结售汇制度

  第五节

  一、套汇行为及处罚

  二、逃汇行为

  三、扰乱金融的行为

  第六节 外汇担保管理

  一、外汇担保的概念,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对国外其他机构借入外债或发行外汇债券等向外国债权人提供担保。主要形式有:借款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待补充)

  二、担保人的法律地位是第二责任人,只有第一责任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时,主债权人才能要求的二责任人履行担保义务。

  1.担保资格的限制:一是法定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二是由外汇收入来源的非金融性企业法人。

  2.外汇担保的范围:对企业投资总额从外国银行贷款的部分提供担保,特殊情况:

  (1)境内机构一般不得为我国驻外企业提供外汇担保,特殊情况下须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供担保;

  (2)只有在外国机构或外资企业有等值的保汇资产作抵押的条件下,才能为外国机构或外资企业提供外汇担保。担保合同应在签订后10天内联同有关材料报当地外汇管理局备案。

  3.即期汇率比较高,远期汇率比较低。客户为金融机构代理买卖即期与远期汇率的程序:

  (1)必须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者其分局的批准;

  (2)银行和指定的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委托申请时,要审查客户对外签订的贸易合同或者其他经济协议,没有上述贸易合同或其他经济协议的不予接受;

  (3)客户在金融机构接受委托以后,要向金融机构提供履约担保,保证金融机构代理完成外汇交易后,客户能够实际履行交割义务。

  第十一章 利率与汇率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利率管理的必要性

  利率管理的概念,利率也叫利息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第二节 利率种类与管理制度

  央行与各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央行总行的存借差得月息都为2.7‰。1983年2月存差月息为3‰,借差月息为3.6‰

  第三节 人民币汇率定值管理

  定值的概念

  汇率是一个国家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第四节 人民币汇率制度

  一、汇率制度的主要内容:

  (1)人民币是我国唯一合法的流通货币,由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2)任何伪造、变造、故意毁坏人民币或是贩运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3)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各级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是我国合法的接受存款、发放贷款的机构。

  (4)我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同一由央行决定。

  (5)我国银行与其他金融的信贷规模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控制。

  (6)我国严禁携带超过规定数额的人民币进出国境。

  (7)我国禁止使用金银计价、流通、私相买卖。

  (8)我国禁止私相买卖外汇。

  二、标价方法和种类,以一百或一万或十万外币单位作为基准折算为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外币的100、1万或10万单位数字不变,人民币的数额每日调整报出新的汇价。汇价的种类主要有:一是银行买入外汇价,二是银行卖出外汇价,买入与卖出价之间有5%的差价,三是中间价,四是银行买卖外币现钞价。

  三、远期汇率及其交易,交易期限有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5个月和6个月,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展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二章 信用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信用卡的概念与管理

  一、我国信用卡的概念与发展

  1.信用卡的概念:银行向客户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消费费用、储蓄和汇兑多种功能。

  2.信用卡的种类和发展:按适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或IC卡)。

  信用卡从1946年美国狄纳斯俱乐部开始发行商业信用卡,1952年美国加州富兰克林国民银行首次发行了银行信用卡。

  在中国,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了长城卡;1989年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牡丹卡;1991年中国农业银行发行了金穗卡;1990年中国建设银行代理人民币万事达卡合人民币维萨卡。

  二、我国信用卡管理的基本内容

  1.信用卡管理法规的必要性

  2.信用卡管理主要内容:

  (1)统一管理,(2)特许制度,(3)银行内设部门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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