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基础讲义笔记(3)
来源:优易学  2011-9-27 21:21:5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例题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有( )。

  A、代表20%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40%的董事提议

  C、总经理提议

  D、监事会提议

  【答案】ABD

  【例题2】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副董事长王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王某兼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王某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答案】BD

  【例题3】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2008年)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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