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为1年。甲企业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经查,该抵押未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4)2005年2月1日,甲企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甲企业以其办公楼设定抵押,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经查,该办公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甲企业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但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抵押时未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5)2005年3月1日,甲企业向中国银行贷款6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甲企业以其机器设备抵押,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经查,甲企业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时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提示的内容,该设备是否属于甲企业的破产财产?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在甲企业被宣告破产时,中国工商银行能否向人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2)提示的内容,在甲企业被宣告破产时,B企业能否向人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3)提示的内容,在甲企业被宣告破产时,中国建设银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所得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4)提示的内容,在甲企业被宣告破产时,中国农业银行对办公楼的拍卖所得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5)提示的内容,在甲企业被宣告破产时,中国银行机器设备的拍卖所得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设备不属于甲企业的破产财产。根据规定,破产企业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在本题中,由于甲企业尚未支付货款,根据所有权保留条款,甲企业尚未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因此不属于甲企业的破产财产。
(2)中国工商银行可以申报破产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企业与他人组成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在退伙收回投资时,破产企业作为退伙人应当对退伙前联营企业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联营企业的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接受清偿。
(3)B企业可以申报破产债权。根据规定,破产企业与他人组成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在退伙收回投资时,给联营他方造成损失的,联营他方可以实际损失申报破产债权
(4)中国建设银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所得没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规定,破产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立抵押,除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外,还应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否则,应当认定抵押无效。因此,甲企业以该土地使用权设立的抵押无效,中国建设银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所得没有优先受偿权。
(5)中国农业银行对办公楼的拍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规定,如果破产企业将建筑物与“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设定抵押的,即使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亦应认定抵押有效。因此,甲企业以办公楼设定的抵押有效,中国农业银行对办公楼的拍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6)中国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拍卖所优先受偿权。根据规定,国有工业企业以机器设备、厂房等财产设定抵押,如无其他法定的无效情形,不应当仅以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由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因此甲企业以机器设备设定的抵押有效,中国银行对机器设备的拍卖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4、A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于2000年8月登记设立,200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5亿股(每股面值为1元,下同),其中,已上市流通股份为8000万股。A公司拟于2005年5月申请发行新股有关资料如下:
(1)经注册会计师核验,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2)本次拟发行新股5000万股,拟募集资金4亿元。
(3)A公司属于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资料,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水平为60%
(4)经查明:2003年4月,A公司为乙股东的附属公司丙公司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此外,A公司因一项标的额为5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于2004年4月1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截止申请材料提交时,仍在进行中。
(5)经查明:A公司在前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之后,被主要发起人甲股东借用流动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截止申请材料提交时,尚未偿还。此外,经A公司董事会批准,调整了《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6)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A公司的股分总数1.5亿股,其中已上市流通股(社会公众股)为8000万股。在A公司股东大会对增发提案进行表决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为1.2亿股,其中流通股股东所持的表决权为5000万股。在股东大会对增发提案进行表决时,赞成票为9000万股,占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其中,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票为2000万股。
要求:(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规模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内容,A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上述要点(4)所述内容,A公司为乙股东的附属公司丙提供担保的行为以及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是否对本次新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并说明理由。
(5)根据上述要点(5)所述内容,A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对本次新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6)根据上述要点(6)所述内容,A公司股东大会是否可以通过增发提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首先,A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得低于10%,在本题中,A公司200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8%(2400/30000)、200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5%(3750/25000)、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2000/20000),最近3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其次,A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10%,而A公司200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仅为8%.
(2)A公司募集资金的规模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在本题中,A公司增发新股拟募集资金为4亿元,超过了A公司200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3亿元。
(3)A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发行前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在本题中,A公司2004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6.67%,2005年3月末的资产负债率为65.26%,均超过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4)首先,A公司为乙股东的附属公司丙提供担保的行为将对本次新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担保的行为,其发行新股的申请不予核准。其次,A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不会对本次新股发行的批准构成实质性障碍。
(5)首先,A公司被其主要发起人甲股东占用流动资金5000万元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不符合增发新股的条件。其次,A公司经董事会批准改变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其发行新股的申请不予核准。
(6)A公司股东大会不能通过增发提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如果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的,其增发提案还应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在本案中,由于增发数量(5000万股)超过了A公司股份总数(1.5亿股)的20%,因此股东大会通过增发提案时,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票不得低于25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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