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CPA《审计》重点内容导读第五章
来源:优易学  2011-1-7 12:47: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五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本章大纲
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
(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
①诉讼爆炸
②保险危机
(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3)经营失败、审计失败和审计风险
(4)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
①违约
②过失
③欺诈
④没有过失、普通过失、重大过失和欺诈的界定
(5)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
2.国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人的责任
(2)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
①注册会计师对于受益第三者的责任
②注册会计师对于其他第三者的责任
(3)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
①1933年《证券法》
②1934年《证券交易法》
③《1995年非公开交易证券诉讼改革法案》
④《贪污欺诈损害组织法案》
⑤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3.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①《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
②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复函
③《证券法》的规定
④《公司法》的规定
(2)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①《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
②《证券法》的规定
③《公司法》的规定
④《刑法》的规定
4.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1)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
①增强执业独立性
②保持职业谨慎
③强化执业监督
(2)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①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②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③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④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⑤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⑥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⑦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二、本章历年试题
简答题
1.ABC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了T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2003年8月,T公司之股东U公司以T公司200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过失、导致其发生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
ABC会计师事务所拟运用审计重要性概念应诉,其聘请的律师在准备应诉材料时,
提出了以下问题,请代为回答:
(部分)
(3)何谓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4)审计重要性概念在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中有何重要作用?
(2003年,5分,本章2.5分)
参考答案:(部分)
(3)普通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4)审计重要性概念在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中有重要作用。首先,如果会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常规审计程序通常应予以发现,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如果会计报表有多处错报事项,每一处都不算重大,但综合起来对会计报表的整体影响却较大,也就是说会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可能严重失实,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而非重大过失,因为常规审计程序发现每处较小错报事项的概率也较小。
三、本章重点难点讲解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除了法律因素外,还有以下原因:
1.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日趋了解;
2.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加强,处罚力度增大;
3.企业经营的错综复杂性,使会计业务更加复杂,审计风险变大; 
4.“深口袋”理论的盛行;
5.注册会计师败诉的案例日益增多,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作为替罪羊;
6.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宁愿通过庭外和解法律问题;
7.法庭在理解专业性事项方面存在困难。
(二)经营失败、审计失败和审计风险
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如经营衰退、不当的管理决策或出现意料之外的行业竞争等,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经营失败的极端情况是申请破产。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经营失败,可能会引发审计风险,要知道风险是一种可能性,而失败是一种可能性的最后结果。从理论上来说,有审计风险时,且没有遵守审计准则就会造成审计失败。
(三)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
理解过失的种类和区分标准:
普通过失,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比如,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虽对有关存货进行监盘,但抽点的量不够,导致审计结论错误。
重大过失,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比如,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未对有关存货进行监盘,导致审计结论错误。
因为监盘是最基本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都未进行,不得不怀疑他是否涉嫌舞弊。所以重大过失往往推定为“欺诈”,这就将“无意”的过失行为推定为“故意”欺诈行为,性质发生变化。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等中。
《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行政责任:
 
《证券法》规定,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证券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附《证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刑法》的规定: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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