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二)应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全国考办将向应考人员发放《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答题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附1:全国考办及考试代理机构地址
一、全国考办北京地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紫竹桥广源大厦六层 考试部
二、全国考办上海地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长宁区定西路1118号2楼
三、全国考办广东地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九楼
四、全国考办深圳特区港澳台及外籍考生考试报名地点: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D
五、香港会计师公会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 胡忠大厦27楼
六、澳门会计师公会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十三号美美商业大厦十一字楼
七、台湾地区公会两岸服务工作小组
台北市会计师公会
地址:台北市南海路一号仰德大楼九楼之一
附2:报名费收取价格明细表
报名 地点 |
考试地点 | ||
香港 |
北京市 |
上海市 | |
香港 | 每科480港币 | / | / |
澳门 | 每科480港币 | / | / |
台湾 | 每科480港币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10元手续费人民币 |
北京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10元手续费人民币 |
上海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10元手续费人民币 |
广州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10元手续费人民币 |
深圳市 | / | 每科60元人民币 | 每科55元+每人10元手续费人民币 |
附3:有关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事宜
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有关人员可申请部分考试科目豁免,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条件:已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考试且全部合格的人员。
2.豁免内容:豁免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两科目。
3.提供资料:申请豁免人员需要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好的豁免申请表1张。(可到报名代理机构直接领取或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下载打印。)
(2)香港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张。
(4)近期标准护照照片1张。
4.申请方式:申请将采取邮寄方式。申请豁免人员将资料寄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邮编:100081。
5.申请回复:申请人员递交豁免申请后等待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一个月内予以邮寄回复,如果豁免申请审核通过将发放部分考试科目豁免通知书。
点击下载>>>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WORD版)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