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7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财考[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0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7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见下页)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