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无形资产
(一)无形资产概述
1、无形资产的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三个主要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是不具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它不像固定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具有实物形体。
2)、具有可辨认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节规范。
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且能够在多个会计期间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其价值将在各个受益期间逐渐摊销。
2、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而言,如果某一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如果某一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同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则企业应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例如,企业外购一项专利权,从而拥有法定所有权,使得企业的相关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表明企业能够控制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经济利益。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资产确认的一项基本条件。对于无形资产而言,这个条件显得十分重要。比如,一些高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人才,假定其与企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且合同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在规定的期限内预期能够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高科技人才的知识难以准确或合理辨认,加之为形成这些知识所发生的支出难以计量,从而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加以确认。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1.专利权
1)、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权,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
2)、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权,应按依法取得的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入账;
3)、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独占使用权和禁止使用权两个方面。
广告费一般不作为商标权的成本入账,而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但受让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如果企业购买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的,可以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这时,应根据购入商标的买价、支付的手续费及有关费用记账。投资者投入的商标权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3.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一企业或单位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可能不花任何代价,如企业拥有的并未入账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对于这样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的。有的是企业花费了一定的代价取得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取得时发生的支出资本化,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记入“无形资产”科目。这里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原先通过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未入账核算,在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时,应将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核算。
4.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即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是指先进的、未公开的、未申请专利、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及诀窍。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工业专有技术,即在生产上已经采用,仅限于少数人知道,不享有专利权或发明权的生产、装配、修理、工艺或加工方法的技术知识;二是商业(贸易)专有技术,即具有保密性质的市场情报、原材料价格情报以及用户、竞争对象的情况和有关知识;三是管理专有技术,即生产组织的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培训职工方法等保密知识。非专利技术并不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专有技术所有人依靠自我保密的方式来维持其独占权,可以用于转让和投资。
非专利技术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出以下特征:一是经济性,非专利技术在生产经营中使用,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能力和生产水平。给企业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二是机密性,非专利技术是企业通过长期研究所掌握的、不愿公开的方法、特长和经验,它一经公开,就失去其价值;三是动态性,非专利技术是企业或技术人员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而形成的,而且是不断发展的。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有些是自己开发研究的,有些是根据合同规定,从外部购入的。如果是企业自己开发研究的,由于其研究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对其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等,出于谨慎的考虑,应将其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对于从外部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应将实际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5.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种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权利,即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利)。前者指作品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各项权力,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指以出版、表演、广播、展览、录制唱片、摄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6.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前者一般是指政府机关授权、准许企业使用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特权,如水、电、邮电、通讯等专营权、烟草专卖权等;后者指企业间依照签订的合同,有限期或无限期使用另一家企业的某些权利,如连锁店分店使用总店的名称等。
(三)无形资产的核算
为了核算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和转让等情况,企业应设置“无形资产”科目(该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入账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累计摊销”等科目。
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还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1.无形资产取得的会计处理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取得的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
(1)购入的无形资产
企业的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有计划的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企业应当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
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
借记“无形资产”科目,
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
(3)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无形资产进行的投资,
应按投资各方面确认的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2、无形资产的摊销的会计处理
1)、进行摊销处理的无形资产的范围。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述两种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是指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视为零。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当月起开始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企业应当按月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记入“累计摊销”科目。
企业自用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出租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借记“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3、无形资产的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无形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
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
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四)无形资产减值
1、无形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二、其他资产
其他资产是指除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本身没有价值,不可转让,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在进行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时,不得随意增加费用项目,不得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为了核算和监督长期待摊费用的发生、摊销和结存等情况,企业应设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贷方登记摊销数额,借方余额反映期末尚未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的余额。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除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归集,持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期的损益。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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