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投资收益”科目使用说明
来源:优易学  2011-7-4 16:13: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小企业出售短期持有的股票、债券或到期收回债券,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期末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出售或收回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收益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期末,小企业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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