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线为每科60分。考生如果对成绩有疑义的,请于2009年8月14日前,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成都市财政局窗口(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和各区(市)县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成绩复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查工作由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安排进行复查。
3、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8月15日之后,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试会计电算化科目的考生还须持会计电算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1寸彩色照片2张,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成都市财政局窗口(地址:成都市草市街2号)和各区(市)县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证手续。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