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9年开始吴文军就承担重大课题研究:1999年承担部级课题《规范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研究》;2001年承担部级课题《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研究》;2002年承担部级课题《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注
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03年承担省级课题《从税收结构看经济发展——关于贵州省税源结构的调查分析报告》;2005年承担部级立法
项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财会通讯:2005年您承担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起草,这个对金融企业的财务影响应该是很大的了?
吴文军:这个项目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我当初算是主力牵头。耗费了很长时间,这里面凝聚着我的很多理念,因为时间比较长,没有及时作系统的文字梳理,但是从头到尾我都参加。我对这个项目非常有感慨。这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说完的,我目前就要给某地财政系统的同志们讲授如何在财务上监管现代的金融机构。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不仅理顺了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体制,而且强调了财务风险管理,使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从行政审批模式转变为引导金融企业自主加强财务风险管理,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强化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的分析与利用。这一规则的出台,在财政系统、金融界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财会通讯:那您就给大家谈谈这个《规则》的起草过程吧!
吴文军: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2005年6月全国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后期,各个部门在相互提意见,很多意见
集中反映到财政部金融司——1992年制定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现在已经13年了,中国的金融企业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应该改一改了。于是财政部就组成专题小组,形成讨论稿初稿,并在9月将讨论稿印发各地及部分金融企业征求意见。然后再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形成草案,报部务会审议。2006年9月29日,财政部党组会议讨论通过《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草案)》。10月,征求部内司局、国家税务总局意见,完善草案。11月,召开座谈会,起草规则实施指南。12月7日,财政部第42号部长令发布。这个规则开始叫《金融企业财务管理通则》,但是经过多方讨论认为“通则”不适合,而改为“规则”,这样一方面层次有所提高,而且通用性比较强。
另一方面,财政部对金融企业本身就具有管理、指导、服务的职能,为什么要单独强调“管理”呢,于是就最终改为《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财会通讯:看来这份《规则》的提出、制定过程还是十分漫长和艰辛的。那么这个新的《规则》有什么特点呢?
吴文军:简单的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分离财政部门社会事务管理者与资产管理者的职能;减少财政部门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界定不同层次财务管理的内涵;丰富并强调了财务风险管理;
改革了财务分配制度;提升了财务制度的层次;明确了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规定了财政专员办的财务监管职责;理顺了信用社类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
财会通讯:《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与原来实行的财务制度有哪些区别呢?
吴文军:主要是废止了以前财务制度的一些条款、保留了一部分原来财务制度的条
款、增加一些适应现代金融行业情况的条款。具体来讲:
(一)废止的具体规定。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至5%确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代办储蓄手续费按代办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的1.2%之内控制使用;业务宣传费限额:银行为2‰,保险及其他非银行金融企业为5‰;保险企业支付防灾费的标准;代理手续费支付总额最高不得突破实收保费的8%;佣金最高支付总额不得突破缴费期内实收保费的5%;业务招待费在限额内掌握使用;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应提取税后利润5%的法定公益金。
(二)保留的具体规定。在企业的资本金中,银行固定资产净值所占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30%(《规则》为40%),保险及其他非银行金融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所占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5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会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5%(新《规则》为2.5%)计提,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开支。
(三)新增的具体规定。第三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第九条——金融企业应建立健全包括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内容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建立规范有效资本补充机制:商业银行资本
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小于100%。证券业,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第四十四条——金融企业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第五十八条——金融企业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会通讯:还有和此《规则》相配套的规定与行动吗?
吴文军:当然有。财政部将发布《规则》实施指南和解读,还将以《规则》为依据,在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财务风险评价和控制、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方面,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检查金融企业执行《规则》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也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夜已深,记者抬表一看,已经凌晨时分。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校园一片静谧,但是记者向6号公寓楼回首望去,很多房间灯光依然……
人物简历:
吴文军,现任财政部金融司副处长,高级会计师。
1987.9—1991.7青岛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94.9—1997.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攻读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
1999.9—2001.12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攻读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2002.9—2005.12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资本市场问题
1991.7—1994.9武汉钢铁公司从事会计工作
1997.7—2005.3财政部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其间,1999年10月至2003年10月在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003年10月—2004年10月挂任贵州省财政厅厅长助理
获得奖励或表彰情况
1、1996年:《对武钢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查及思考》获财政部高教系统
“社会实践与我”征文三等奖;
2、1997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成本补偿》入选华中理工大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
3、2000年:《三级合围共建监督体系》获财政部“国有企业财务、审计透视”征文一等
奖;
4、《规范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研究》、《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探析》、《关于价格鉴证机构的调研报告》、《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研究》、《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和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从税收结构看经济发展——关于贵州省税源结构的调查分析报告》、《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农信社改革》、《多管齐下化解县乡财政困难》、《把握特点稳步推进财源建设》分别获财政部全国财政系统优秀论文及调研报告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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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