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及收费计算方法
1.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量包括以下内容:
(1)勘探点定点测量工作量;
(2)工程地质测绘工作量;
(3)钻探(钻孔、探井、探槽、平洞)工作量;
(4)取土(水)、石试样工作量;
(5)现场原位测试工作量;
(6)工程物探工作量;
(7)室内试验工作量。
2.岩土工程勘察收费计算方法
(1)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3)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2)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十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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