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要求:掌握桩基沉降变形的四个控制指标及不同建筑的容许值;熟悉等效作用分层总和法的基本假设、计算式、荷载与土参数取值及具体运算方法
一、掌握桩基沉降变形的四个控制指标及不同建筑的容许值
桩基沉降变形的四个控制指标:
沉降量:排架柱基120mm、高耸建筑物150-350mm
沉降差:框架、边排柱、其他超静定结构0.0007~0.005L0(相邻柱中心距)
倾斜:吊车轨面、多层高层、高耸建筑物
局部倾斜:砖体承重墙0.002
《桩基规范》5.3.4条:建筑物的桩基变形允许值可按下表采用:
变形特征 |
容许值 | |
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 |
0.002 | |
工业与民用建筑相临柱基的沉降差
框架结构
砖石墙填充的边排柱
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 |
0.002L0
0.0007L0
0.005L0 | |
单层排架结构柱基的沉降量(mm) |
120 | |
桥式吊车轨面的倾斜
纵向
横向 |
0.004
0.003 | |
多层和高层建筑基础的倾斜 |
Hg≤24
24
60
Hg>100 |
0.004
0.003
0.002
0.0015 |
高耸结构基础的倾斜 |
Hg≤20
20
50
100
150
200 |
0.008
0.006
0.005
0.004
0.003
0.002 |
高耸结构基础的沉降量(mm) |
Hg≤100
100
200 |
350
250
150 |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