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8年注册岩土工程师5月30日至6月26日报名公布
来源:优易学  2011-5-27 17:38:4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20日
上午 8:00 -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 8:00 -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1日 
上午 8:00 -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考试。
  (二)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分别见附件1、2、3、4、5、6、7,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分别指岩土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化工工程设计,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下同)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年。
  (三)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基础考试免试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
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其他专业基础考试免试条件
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工作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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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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