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梯子的运用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2:14:0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3 钢线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绳卡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的数量应不少于表10.5.1-2的要求。
两根钢丝绳用绳卡搭接时,除应遵守上述规定外,绳卡数量应比表10.5.1-2的要求增加50%。
14 绳卡连接的牢固情况应经常进行检查。对不易接近处可采用将绳头放出安全弯的方法进行监视。
15 钢丝绳用编结法连接时,编结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
16 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7 钢丝绳的检查报废,除应符合GB/T 8918的要求外,还应按照GB/T 5972进行检验和检查。
1)钢丝绳的断丝数达到表10.5.1-3的规定数值时应报废。
3)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钢丝绳报废断丝数的一半,其中包括钢丝表面磨损进行的折减。
10.5.2 卸卡
1 卸卡不得横向受力。
2 卸卡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3 不得使卸卡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卡。
10.5.3 纤维绳
1 用作吊绳时,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作绑扎绳时,许用应力应降低50%。
2 连接时应采用编结法,不得用打结的方法。
3 严禁在机械驱动的情况下使用。
4 有霉烂、腐蚀、损伤者不得用于起重作业;有断股者严禁使用。
10.5.4 吊钩
1 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封口保险装置。
3 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进行焊补。
4 吊钩的检验应按GB/T 6067或GB5144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
1)裂纹;
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扭转变形超过10°;
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10.5.5 滑车及滑车组
1 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负荷使用。如无铭牌,应经计算及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滑车及滑车组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和检查。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尺寸的20%,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以上,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以及有裂纹、轮沿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应予以报废。
3 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用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封口保险措施。
4 使用开门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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