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扩建电厂设计规程(九)
来源:优易学  2011-12-26 11:00:3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4.5.7 冷却塔的淋水填料,应根据热力特性、通风阻力、耐久性、价格、材料供应、施工和检修方便等条件进行选择。条件相近时,应采用轻型淋水填料。
14.5.8 对建设在寒冷地区的冷却塔,应采取防冻措施。
14.5.9 空冷塔的结构与尺寸应结合工艺布置,经过优选确定。散热器的布置应考虑采取减小自然大风对空冷塔散热效果影响的措施。
14.5.10 空冷塔设计应考虑散热器的检修起吊措施、清除散热器积尘的水冲洗设施和防冻设施。
14.5.11 采用直接空冷系统的机组,空冷凝汽器宜布置在汽机房A列外地面平台上,且宜沿汽机房纵向布置。此时,应注意主厂房与夏季主导风向的关系。
14.5.12 采用直接空冷系统的机组,散热器下方的轴流风机及其减速机应设置检修起吊装置和维护平台。在严寒地区宜增加逆散热元件比例。
14.5.13 当冷却塔的噪声超过环境保护要求时,应采取防治措施。
14.6 外部除灰和贮灰场
14.6.1 厂区外的压力灰渣管宜沿地面敷设。当具有可靠依据证明灰管结垢或磨损不严重时,也可直埋于地下。
厂区内的灰渣管宜敷设于地沟内,有条件时,也可沿地面或架空敷设。
灰渣管坡度不宜小于0.1%,并应有便于排空的措施。
14.6.2 厂区外的压力灰渣管宜沿路边敷设,并充分利用原有道路供检修使用。当需要修建局部或全部检修用道路时,应按简易道路修筑,并注意节约用地和不影响农田耕作。
14.6.3 设计灰管线时,应根据灰渣和灰水特性,选用合适的管材。灰渣管宜采用钢管。对于磨损严重的灰渣管,可采用在薄钢管(或水泥管)内衬铸石等类型的耐磨管道。
14.6.4 设计山谷型水灰场的坝和排洪设施时,应考虑灰场的调洪作用。设计山谷型干灰场时,应考虑截洪和排洪的导流设施。 
14.6.5 对于用淡水低浓度输灰的水灰场,宜设完善的灰水回收系统。对于用海水输灰的滩涂灰场,灰水是否回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环保要求确定。灰场回收水应重复利用于冲灰系统。
14.6.6 当采用干式除灰时,干灰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整个干灰场应进行合理规划,分期分块使用,边填灰至设计标高,边复土造地还田或植被绿化;
2 当干灰场四周有汇水流量时,应将汇水流量截流引入下游,不得将汇集雨水流入干灰场内;
3 干灰场应配备必需的铲运、碾压灰渣的施工运行机具,并有适当的备用量;
4 为防止灰尘飞扬,干灰场应配备必需的喷洒设施;
5 平原型灰场周边应设置绿化隔离带。
14.7 生活给水和废水排放
14.7.1 当发电厂和生活区靠近城市或其他工业企业时,生活给水和排水的管网系统宜与城市或其他工业企业的给水和排水系统连接。
当发电厂采用自备的生活饮用水系统时,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及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14.7.2 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完全分流制。
14.7.3 含有腐蚀性物质、油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废水,温度高于40℃的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排入生产废水及雨水管、沟内。
14.7.4 发电厂宜设煤场雨水沉淀池。
14.8 水工建筑物
14.8.1 水工建筑物的设计应根据水文、气象、地质、施工条件、建材供应和当地的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4.8.2 设计水工建筑物时,还应执行第16章建筑与结构中的有关规定。
14.8.3 水工建筑物应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当条件合适时,可分期建设;当施工条件困难,布置受到限制,且分期建设在经济上不合理时,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
14.8.4 位于厂区内的水泵房及取排水建筑物,其建筑外观应与厂区的其他建筑物相协调;厂区外的水泵房及取水建筑物,其建筑造型处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14.8.5 对远离厂区的水泵房,应设置必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 
14.8.6 循环水泵房的电气操作层及立式水泵的电机层地面宜采用水磨石面层,其他地面可采用水泥面层,表面应光洁。
14.8.7 排水明渠与河床连接处应设排水口,排水口型式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消能和散热要求等因素确定。
14.8.8 海水建筑物应采用防海水腐蚀的建筑材料,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并应符合现行交通部部标《港口工程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取用海水的钢管应进行专门的防护。
14.8.9 在软弱地基上修建水工建筑物时,应考虑地基的变形和稳定。当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地基处理措施。建筑物四周宜设置沉降观测点。
14.8.10 灰场堤坝应按电厂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分期分块建设。初期堤坝形成的贮灰库容不应少于三年按设计煤种计算的灰渣量。
贮灰场附近宜设置值班室,并有生活、通信、照明等必要的运行管理设施。
14.8.13 山谷型干灰场周围宜设截洪沟,设计标准宜按洪水频率十年一遇进行设计。 
14.8.14 山谷型干灰场上游当采用拦洪坝时,应通过水文计算和优化确定调蓄库容、坝高和排水设施。拦洪坝的设计标准可参照表14.8.11执行,但以上游洪水库容来控制。 
下游堆石棱体高度根据灰场地形确定,并应不小于3m。 
14.8.15 灰场堤坝坝体结构宜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安全、经济、合理的坝型。 
14.8.16 在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地区修筑灰坝时, 应根据地基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止坝体及地基液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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