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五”能源发展建议
为保障西藏“十一五”能源发展,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建议如下:
(一)总结建设经验,制定能源规划
结合西藏“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研究制定西藏能源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家能源规划,逐步构架西藏比较安全、清洁和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建设以水电为主,多能互补的城乡能源结构,优化配置各种资源,注重能源发展与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相结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结合发展实际,确定发展重点
加快电源开发建设,努力增加电力供应能力;加强电网建设,扩大供电范围,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无电用电问题;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提升生活用能质量;建设城镇供热工程,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推进城镇建设,集中配置资源。根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适度开展城镇化建设,合理配置、调整和聚集各种资源,解决西藏地广人稀非常不利于能源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布局的问题,集中财力和和物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多能互补。由于西藏高原地形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因此在农村能源建设中,要注意结合实际,优化小水电、太阳能、风能、沼气和生物质能等组合发展模式,各有侧重,相互兼顾,形成具有西藏特色多能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五)国家地方结合,加快能源建设
国家应继续加大对西藏经济社会尤其是能源发展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全国援藏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在税收和信贷方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内外投资西藏能源建设。设立西藏能源建设专项基金等,支持重大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
(六)加强人才管理培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要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开展人才技能培训,特别是建立专门负责农牧区分散供电的管理机构,解决农牧区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的各种问题;同时对建立能源管理技术人才培训体系,组织能源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服务于藏区能源发展建设。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