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心去感化的司法社工
来源:优易学  2011-7-23 10:35:0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因为想要报答残疾养父的爱,15岁时李育红(化名)孤身一人从苏北到南京打工,去年春节前无钱回家,便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因为有了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有了一位像她大姐姐似的司法社工,她重获新生。
  18年前,李育红出生在江苏省睢宁县的一个小镇,出生后不久便被亲生父母抛弃了。后来,下肢瘫痪的养父从孤儿院把她抱回家。为了早日改变家庭的面貌,李育红初中毕业后就来到南京一家石粉公司打工。今年1月25日,由于没有赚到钱回家孝敬家人,她用偷配的钥匙打开所在单位的会计室,将其中的人民币1.5万元盗走,后将全部赃款汇给家人。

       案件很快被移送到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按照该院制定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流程,组织司法社工、社会调查员和志愿帮教员对该案进行分析,认为李育红主观恶性不大,具有较大的改造可能性。在该案庭审中,检察官对她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原因进行了剖析,教育她认罪悔罪。最后法院采纳了检察官的意见,以盗窃罪判处李育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随后,李育红被转介到秦淮区检察院“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
  接待李育红的是去年刚从南京师范大学社工专业毕业的杨慧慧。“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的一名专职司法社工。“她就像我的大姐姐一样,多次找我谈话了解具体情况,还要求我定期进行思想汇报,帮助我排忧解难。”李育红告诉记者。在杨慧慧等帮教人员的帮助联系下,李育红在南京某大型国有企业找到了一份电子元器件的焊接工作。厂里指派专人传授技能,同时又严格保密其身份情况,还每月给她700元工资。
  “社工”是全职的社会工作者,有人把他们比作拿薪水的“专业雷锋”。2004年7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社会工作者”首次被载入其中,至此,“社工”正式成为一种职业。据介绍,“社工”的种类有很多,如学校社工、医务社工等。像杨慧慧这类司法社工只是众多社工中的一种。司法社工在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助人自助”,讲究“人文关怀”。“我的目标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那些‘边缘人’在社会中找准位置,成为正常的社会人。”今年24岁的杨慧慧对自己的工作有很明确的目标。
  在“诚爱”青少年成长基地,杨慧慧向记者介绍了这里的情况。“基地一开始着重对检察机关不捕、不诉的失足青少年进行矫治,现在已逐步扩展到对公安、司法机关转介的需要强制帮教的14岁至25岁青少年群体进行矫治帮教。”杨慧慧说,“我们通过开展个案辅导、咨询服务、小组活动、成长营队、公益劳动、书信关怀等形式进行心理治疗和行为矫治,帮助改掉他们身上的陋习,提高他们对不良诱惑的抵御能力。同时,注重与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水平和能力。”
  杨慧慧感到很有成就感的是,自去年6月成为一名司法社工以来,她共对16名青少年进行了矫治帮教,其中两人考上了大学,4人重返了校园,还有8人找到固定的工作。10月18日是李育红的18岁生日,杨慧慧特意为她买了一个特大的蛋糕。当杨慧慧和几名检察官点亮生日蜡烛、唱响生日歌时,李育红幸福的泪水顿时流了出来。“我真的很感谢慧慧大姐,是她,也可以说是司法社工帮我重获新生。”李育红对记者说。  “国际上一个公认的看法是,社工是夹在政府、社会同个人之间的缓冲区,能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对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秦淮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萍说,“但在人们没有完全认识到这种重要性之前,社工的发展之路还有很长一段,需要大家的关心与支持。”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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