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综合辅导: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基本服务规范
来源:优易学  2011-11-23 12:11: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基本服务规范
  一、提供适应受助未成年人生长发育需要的安全、卫生、营养的饮食;每周有搭配合理的食谱;实行分餐制。
  二、餐具、炊具及时清洗、消毒。
  三、按照性别、年龄、身心状况安排受助未成年人分别居住,单人单床;女性受助未成年人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服务和管理。
  四、帮助受助未成年人料理生活,培养其生活自理能力。
  五、医务人员定期巡诊,及时掌握受助未成年人健康状况,建立受助未成年人健康档案;做好卫生保健、防疫工作。对于突发急重病症、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等及时联系相关医疗机构处置,并做好记录,办理交接手续。
  六、经常组织受助未成年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
  七、帮助查找受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者联系有关政府部门,协商接送未成年人返乡事宜;难以查明家庭情况的,发布寻亲公告;确实无法查明监护人的,报请有关部门办理安置事宜。
  八、为社会提供走失未成年人查询及有关服务。
  九、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助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饮食、住宿、洗浴、穿衣、入厕等生活照顾和行动便利条件。
  十、对于受助的残疾未成年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生活技能训练。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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