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综合辅导:学校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什么
来源:优易学  2011-11-2 10:54:3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学校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包括全体学生(包括心智不全、肢体残缺、情绪障碍和有行为偏差的学生)、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以及社区和有关部门(如教育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

(1)学生。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社会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学生不仅要在学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各种专业技能,同时还要培养健全的心智体魄,学会与他人团结合作、友好相处,为今后走向社会做好知识、技能、心理和生理上的各种准备。学生在学校的健康成长对其今后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一些心理和行为与众不同、难以适应学校和社会生活的学生,他们或在心理上存在自卑、孤僻、虚荣等问题,或是出现逃学、打架、撒谎甚至盗窃、抢劫等违法行为。此类学生是学校社会工作的基本服务对象,也是学校社会工作的重点所在。
  (2)家长。家长是学生最早的老师,也是与学生最亲密、相处时间最长的人。社会工作者在对学生进行服务时,必须征得学生家长的信任、支持和合作,只有与家长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对家长的服务,包括与家长交流、提供相关的信息。为家长正确处理与子女相处的方法及教育子女的思路提供参考建议;积极与家长联系,改变家庭关系中的不妥之处,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学校教职员工。学校教职员工是学校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和运作的实施主体,他们的观念和认识直接关系到学校系统的正常运行。学校社会工作要改变他们在某些认识和做法上存在的误区,同时要与他们相互合作,共同配合,探索解决学生面临的问题。社会工作者还要定期与老师和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学生情况,提供相应的咨询和建议,力争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
  (4)社区。社区是学生在学校之外的重要空间场所,也是学校外部环境的创造者和内部事务的支持者。社会工作者要同社区内与教育或学生福利有关的人士建立紧密的联系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促使社区人士积极关心和协助学校的教育工作,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同时通过整合社区资源,支持“家庭—学校—社区”三者之间的互动,推动学校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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