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旅行社条例》监督检查实务问答题及解析(一)
来源:优易学  2010-1-15 19:17:5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一、对旅行社(以下简称设立社)在异地设立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存在违规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和有违反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或者由于分社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应当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保证金划拨决定如何执行?
  答:《旅行社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原则)。
  如果分社存在违规行为,因此产生的行政法律责任,由其设立社承担。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分社的违法违规事实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送达设立社,同时抄送设立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社应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设立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设立社履行,若设立社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达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程度的,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由作出许可的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出。
  如果分社有违反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或者由于旅行社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应当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设立社质量保证金的存储银行出具《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银行经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二、旅游产品报价低于成本价如何界定?由哪个部门查处?
  答:《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七条,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揽旅游者。目的一是为了遏制旅行社之间的恶性竞争,引导旅行社从价格战转移到提高服务质量上;二是保障旅游者的知情权,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旅行社的产品成本包括旅游实际费用以及旅行社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一般而言,认定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是指经营者低于其所经营服务产品的个别成本。在个别成本无法确认时,则按该行业平均成本及其合理下浮幅度。《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揽旅游者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物价部门会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市场调查对旅游服务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平均成本进行测定。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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