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导游资格考试考生报名须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21 11:51:5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考生报名须知

1、 报考前请仔细阅读《关于做好广东省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以下简称《通知》)。
2、 报考者须根据《通知》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及资料。如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省导考办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注销资格证书。
3、 省导考办将视情况设考试点,不保证在考生报名所在设立考场,全省外语考生口试地点设在广州。
4、 根据国家旅游局要求,笔试试题统一使用中文简体字(题目均为选择及判断题,答题不需要写中文简体字),中文口试需要使用普通话讲解及作答。
5、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席或迟到半小时者,当缺考处理,不另行安排补考。
6、 考生如违反考场纪律,将按照省导考办制定的《关于处理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规定(试行)》*处理。
7、 考生报名并缴费后,无论何种理由,均不得退款,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8、 考生必须在笔试前2周内到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时不领取者,按缺考处理。
9、 遗失或忘记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的处理办法:
1) 如在考试前丢失《身份证》的,可用本人《护照》、《港澳通行证》或《驾驶执照》代替,但需在考场所设的考务工作台开具《证明》,如以上证件全无,则须提供派出所《遗失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并到考务工作台开具《证明》。
2) 如在考试前丢失《准考证》的,请在开考前持个人申请到报名点重新申领《准考证》。
3) 如属于忘带《身份证》或《准考证》其中一项的,可到考务工作台登记并开具《证明》,在指定时间内将原件交给考试点组织单位查核,逾期成绩作废。
4) 如在考试前无法提供《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取消考试资格,按缺考处理。
10、 考试成绩将在2010年6月中旬通过活力广东网公布,网址:guide.visitgd.com。有考试成绩者不得核分。
11、 考试通过者在2010年7月下旬领取《导游员资格证》,如在网上查询成绩合格,并需在领取《导游员资格证》前办理《导游证》者,可凭网上考试成绩打印单办理。
12、 报名各类表格及证件要求:
1) 报名表要求:可在电脑输入内容后打印(签名要求手写),或打印或复印后填写资料(字迹清楚),不得使用传真纸。
2) 相片要求:①干净清晰,无划痕或者圆珠笔(签字笔等);②必须是冲洗相片,不能使用打印机打印的相片;③相片的大小规格:32mm×40mm(人物脸部大小规格:17mm×21mm,允许3mm的误差范围)④一寸近期免冠红底4张(含贴在报名表)。

3) 证件复印件要求:①干净清晰;②统一使用A4纸;③证件复印件要有证书号码面和相片及资料面(可复印在同一纸上)。
4) 在校生学校学历证明:须提供学校红头纸及盖学校公章,其他纸质及公章无效。
5) 体检证明: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内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或《健康证》,《体检表》在2009年6月1日后有效,《健康证》有效期内有效。加考考生、报考2009-2导考成绩均不通过的可免提供体检证明。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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