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材供应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要求,我省招考办下设自考教材部,专为考生订购自考教材服务。为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省招考办教材部郑重承诺:“向考生供应正版自考教材”。同时,希望考生自觉抵制违法盗版活动,拒绝购买违法盗版教材。联系电话:5162385。
七、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自学考试的学历为中专、大学专科和本科三种层次,从2006年开始停考中专自考。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第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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