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按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学完一门或数门课程的考生(根据开考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
2008年2月25日至3月6日,考生上网报名以及到各州、市、县(区)指定报名确认点确认、验证、交费和照相同步进行。
报名确认点: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地点。
四、报名手续
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兼报同课程名称、同学分的考试科目,但考生必须注意不同专业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是否相同。
(一)、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二)、考生须按《云南省自学考试 网上报名公告》规定程序进行报名,并特别注意报考部分专业和课程必备条件及报名确认点、考点设限情况。
(三)、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