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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2009年7月自考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后对顶及免考问题的说明
来源:优易学 2011-7-3 14:47:2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后对顶及免考问题的说明
  1.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学习期间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相同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1)各类高校专科在校生及毕业生、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
  (2)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及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合格,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
  2.根据同层次免考原则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变更,参加自学考试各类本科专业考试的考生,在大学专科期间,学过“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不能免考自学考试本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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