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调整的说明
1.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由原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课程,调整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二门课程。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课程中二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任意一门的考生,须参加调整后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调整后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2.本科(独立本科段)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由原来的“毛泽东思想概论” 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调整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任意一门的考生,须参加调整后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3.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由原来的“毛泽东思想概论”一门课程,调整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二门课程。已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考试;未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的,须参加调整后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二门课程的考试。
4.学分制试点市场营销、经济法学、教育管理、护理学等本科专业,由原来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考生已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的,可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未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的,按调整后的新课程参加考试;若按考试计划毕业的,则需按照计划要求参加考试。
5.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说明
(1)本科专业原计划过程性考核课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已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考试的不再参加调整后的考试。
(2)未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统考)的需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统考)课程的考核;未通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校考)的需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校考)课程的考核。
6.调整后的新课程自2008年10月考试起执行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