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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考察对象进行遴选?
来源:优易学  2010-1-16 15:35:2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当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

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

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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