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和范围
(一)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职位
1、内蒙古话剧院(原内蒙古话剧团)院长1名;
2、包头市广播电视艺术剧院(原包头市歌舞团)院长1名。
全国范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
1、包头市卫生学校校长1名;
2、内蒙古工人包头疗养院副院长1名。
包头市范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相关待遇
(一)内蒙古话剧院院长、包头市卫生学校校长:享受包头市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干部待遇;
(二)包头市广播电视艺术剧院院长、内蒙古工人包头疗养院副院长:享受包头市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待遇;
(三)包头市以外人员,享受10万元住房补贴;配偶是在职人员的,可随调我市相应的工作单位;子女来我市就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安排到重点学校就读。
三、报名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
(一)报考内蒙古话剧院院长职位: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文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年以上从事文化艺术及相关工作经历,任相当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或任地市艺术团体负责人5年以上。
(二)报考包头市广播电视艺术剧院院长职位: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文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年以上从事文化艺术及相关工作经历,任相当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任旗县区艺术团体负责人5年以上。
(三)报考包头市卫生学校校长职位: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教育或医疗卫生工作经历,任副处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四)报考内蒙古工人包头疗养院副院长职位: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年以上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经历,任相当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任相当副科级职务5年以上。
(五)报考内蒙古话剧院院长、包头市广播电视艺术剧院院长、包头市卫生学校校长职位,年龄需在48周岁以下(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内蒙古工人包头疗养院副院长职位,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限制。
(七)在文化艺术领域工作业绩突出的,报考内蒙古话剧院院长、包头市广播电视艺术剧院院长职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7日—2008年11月30 日。
(二)报名地点
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委办公楼726、728房间)
(三)报名要求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2、报名人员需填写《包头市2008年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并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也可从“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下载。3、包头市以外报名人员,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传真号码:0472-5129726邮箱地址:5129726rcc@163.com)提交报名表和各种报名材料。
(四)资格审查
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包头市以外报名人员,需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的原件。
五、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达到8:1以上方可开考。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分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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