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公选领导 >> 基础知识 >> 经济知识 >> 正文
国际经济-第一节-开放经济
来源:优易学  2010-1-16 16:28:2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三、区域经济合作

  区域性经济合作是指某一个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进行产品羚羊挂角而采取共同的经济政策,实行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区域性经济团体。区域性经济合作是世界经济生活越来越国际化的产物和表现。它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生活国际化发展的历史趋势,有其深刻的现实基础和客观必然性。

  1.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按关税壁垒和商品及及服务自由化程度,以及在产业、财政、金融、政治等各方面的联系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部门一体化。部门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一种或几种产业实行一体化,如欧洲煤钢联营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容包括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煤钢产品进出口关税和限额,成立煤钢共同市场,通过控制投资、产品价格、原料分配、企业的兴办与合并等调节共同体成员国的煤钢生产,并建立有超国家性质的“协调机构”,对各成员国、企业和个人实行约束。这种形式的部门一体化还有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AEC)。Europe Atomic Energy Communities

  (2)优惠贸易安排。这是市场经济一体化最低级最松散的一种形式。主要是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减少成员国之间的进口关税。即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如东盟和非洲优惠贸易区等就属此类。

  (3)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在成员国之间取消工业品贸易限额,减免或废除关税,使商品在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逐步自由移动,但不涉及建立共同的关税和共同贸易政策,不建立超国家的机构。例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等。

  (4)关税同盟。关税同盟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签订协定,相互间免征关税和取消其它壁垒,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它在一体化程度上高于自由贸易区,它除了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成员国之间对外还建立统一的关税率。结盟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税之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排除非同盟国商品的竞争,它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实行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就是关税同盟。

  (5)共同市场口所谓共同市场,就是在共同市场成员国内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同时也允许成员国间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在1986年就已经实现农业共同市场。

  (6)经济同盟。所谓经济同盟,就是各成员国之间不但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对外建立统一关税,而且要求成员国制定和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集团。

  (7)完全经济一体化。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在此阶段,区域内各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统一化。在各成员国内完全消除商品、资本、劳动力及服务贸易等自由流通的人为障碍。进而在政治、经济上结成更紧密的联盟,统一对外的政治、外交和防务政策及经济政策,建立统一的金融机构,发行统一的货币。欧洲经济共同体在1991年12月n日召开的首脑会议正式通过了政治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确定了建立欧洲中央银行和单一货币的期限,而且还计划制定共同的外交和防务政策,以建立一个强大的欧洲联邦。这不仅包括了货币在内的经济的完全一体化,而且是一种政治、外交与防务的一体化。

  2.中国与APEC

  为了促使我国的经济走向世界,我们要维护世界多边贸易体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区域集团化的活动,为建立我国一贯所主张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新世界经济秩序而努力。中国参与亚洲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基本态度,就是坚持五项原则:相互尊重,协商一致;循序渐进,稳定发展;相互开放,不搞排他;广泛合作,互利互惠;缩小差距,共同繁荣。

  亚太地区的界定和经济合作的特点。所谓亚太地区,从狭义来说,指临近太平洋的亚洲地区,主要指东亚地区。从广义的环太平洋地域来看,亚太地区包括东亚或西太平洋沿岸的日本和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省等“亚洲四小龙”;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文莱等东盟国家;中国、印度支那国家、朝鲜、俄罗斯远东地区;西南太平洋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和众多太平洋岛国;北美自由贸易区三国和濒临太平洋的拉美各国。截止2001年10月,已参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的国家和地区共有21个。

  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是对欧共体内部大市场的建立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创建的一种客观反应。山于亚太地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所以其经济合作与一体化不同于其它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形式。根据当前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状况及有关设想可归纳出以下一些主要特占.

  (1)参与国的广泛性和差异性。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与一体化进程并不是由该地区少数国家开始然后逐步扩大的,而是从一开始就包括了该地区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背景等各个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该地区分为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和一般发展中国家等几个层次,形成了梯次动态的国际分工格局。

  (2)功能性联合。亚太合作参与国的差异性决定了这种合作不可能照搬欧共体的模式,不可能依赖政府间合作机构制定大量共同政策来进行,而只能采取功能性联合的方式,即政府间合作机构的作用主要在于协调各国的经济、贸易政策,为区内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直接投资、技术转让、金融等经济活动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促进这一地区各国间的经济、文化、科技交流与合作。即亚太经济一体化主要依赖的是私人资本的自由流动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而不是制度性的合作。功能性联合不仅能避免为实施区域一体化而设立大量官僚机构,从而降低合作成本,而且可以促进国际分工的发展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保证经济合作与一体化的进程富有实效。事实上,亚太地区跨国公司蓬勃发展,区内贸易不断扩展,直接投资和技术转让规模越来越大,国际金融活动日趋活跃,这一切已经为功能性联合网络的形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跨国公司地区战略的逐步发展,这种功能性联合将会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发展。

  (3)开放性。亚太地区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实行出口导向型战略而发展起来的,相对开放的国际贸易体系是它们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亚太经济合作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取得显著进展,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亚太国家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一个反应。亚太国家绝大多数主张亚太经济合作应是开放性的,在加强区内经济贸易联系与合作的同时,不应对外设置贸易壁垒,不能损害该地区国家与区外国家之间的经贸联系。这与对内加强合作,对外设置壁垒的具有保护主义色彩的区域经济集团不同。因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在扩大贸易量的同时,不会构成对区外国家的严重歧视。因此,它不仅有利于本区域的经济发展,而且能成为一支抗衡贸易保护主义势力的重要力量,防止欧、美形成集团性保护主义。

  (4)多层次交叉的合作体系。亚太地区地域辽阔,政治经济结构复杂,在该地区建设一体化只能采取多层次交叉的合作形式。在整个区域的层次上,亚太经合会议作为官方的论坛与合作机构,将逐步趋向成熟,成为协商、协调亚太地区各国经贸政策的主要渠道。而“亚太经合会议”等民间或非官方机构则将在交流信息、开展亚太合作问题研究、提供咨询意见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在次区域层次上,地理位置相近,业已存在较多经济联系和共同利益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可开展实质性合作。这种次区域性多边经济合作,形式多样,灵活性强,并已取得一定进展,在亚太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双边层次上,亚太各国在区域经济合作的框架内,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发展经贸联系。由此可见,亚太经济合作正在促成在这一区域形成多层次交叉的相互依存与合作的网络。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刀刀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