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者有什么区别?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正。依据该法,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异同点: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股份制企业的法律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相同第一、是股东都是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是股东权益的大小都取决于股东对公司投资的多少,投资多,享受的权利就大,承担的义务也大;投资少,享受的权利就小,承担的义务也小。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第二、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而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第三、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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