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来源:优易学  2011-10-28 18:44:5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超过1年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视同“有效”的民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答案」C

  「解析」(1)国家授权投资的乙机构和国有企业丙的出资(合计150000万元)界定为国有资产;(2)甲公司的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中,全民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即(6000+3000+9000)×75%=13500(万元),界定为国有资产。二者合计,甲公司国有资产的数额=150000+13500=163500(万元)。

  4、「答案」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人数)的过半数同意。

  5、「答案」B

  「解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2)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4)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公司年度报告。

  6、「答案」A

  「解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时,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7、「答案」B

  「解析」投资总额在300-42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因此,甲至少应出资:210×60%=126万美元。

  8、「答案」B

  「解析」为股票发行(如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9、「答案」C

  「解析」(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2)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3。

  10、「答案」B

  「解析」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在本题中,甲公司的广告包括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构成要约;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1、「答案」B

  「解析」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12、「答案」B

  「解析」企业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年的外汇收入。

  13、「答案」B

  「解析」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如果债务证明留存付款人开户银行的,应将其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通知书邮寄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14、「答案」D

  「解析」(1)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4)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

  15、「答案」C

  「解析」(1)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16、「答案」D

  「解析」合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7、「答案」C

  「解析」(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续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注册地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18、「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CD

  「解析」(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违反法律),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而可撤销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有重大误解或者显示公平),可以因当事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二者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选项A是正确的;(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2、「答案」B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3、「答案」ACD

  「解析」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4、「答案」AC

  「解析」(1)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2)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

  5、「答案」ABC

  「解析」(1)国有企业利用外资进行改组前,应当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2)国有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划转、置换或者转让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6、「答案」BCD

  「解析」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只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即可。

  7、「答案」BD

  「解析」(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股权式企业,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损益,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8、「答案」CD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以下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2)合并、分立、解散;(3)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4)修改公司章程。

  9、「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10、「答案」BC

  「解析」(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破产企业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延迟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2)凡计息的破产债权,其利息均只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因此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不属于破产债权。

  11、「答案」ACD

  「解析」基金最低募集数额不得低于2亿元。

  12、「答案」ACD

  「解析」(1)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才属于内幕信息;(2)选项CD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13、「答案」ABC

  「解析」选项D加收罚息属于企业“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措施。

  14、「答案」ABD

  「解析」(1)拍卖优良资产没有造成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因此选项C不能撤销;(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如果受让人知道该情形,表明受让人是恶意的,因此选项D可以撤销。

  15、「答案」ABCD

  「解析」(1)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所得的外汇收入属于经常项目;(2)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属于经常项目;(3)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属于经常项目;(4)出租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属于经常项目,但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属于资本项目。由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较多,建议考生熟记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考到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时采用排除法。

  16、「答案」ACD

  「解析」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17、「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的有:(1)不履行约定义务,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当事人所持有的票据;(2)持票人恶意取得的票据;(3)应付而未付对价的持票人持有的票据;(4)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贴现的票据;(5)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而用于质押的票据。

  18、「答案」ABC

  「解析」(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2)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3)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人员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责任编辑:张瑶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