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会考试冲刺:《经济法》(新制度)重难点
来源:优易学  2011-10-28 18:16:5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7-8分)

  1、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和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禁止的行为)(单选或者多选)

  2、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5年的时间)(单选)

  3、普通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的决议、损益分配、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等)(必考)

  4、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单选)

  5、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可以将财产出质或转让等)(必考)

  6、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之间的转变、责任的承担(单选或多选)

  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5分左右)

  1、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

  (1)一般不得低于25%,低于25%不享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

  (2)外商投资企业应该按照项目进度在合同或者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未规定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A、一般出资:一次缴清,6个月;分期出资,15%,3个月,总期限2年

  B、收购资产或股权出资:一次缴清,3个月;分期出资,60%,6个月,1年。

  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必考)

  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出资:现金,3个月;实物,工业产权,6个月。

  4、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企业(条件及程序的时间)

  5、反垄断审查(境内并购与境外并购)(多选的最佳出题点)

  6、外国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与要求(数字比较重要)(多选)

  7、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新增知识,必考)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与章程(相抵触,以合同为准)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单选)

  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结合复习)

  11、外商先行收回投资的规定

  当然,本章知识点数字居多,学习时大家注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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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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