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一篇精读辅导及例题详解第六章
来源:优易学  2009-4-8 9:22: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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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行政复议机关及行政复议管辖

 

    一、行政复议机关的概念范围行政机关并不都具有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一般来说,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主体。

  1.行政复议机关包括: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2)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3)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注意:1.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上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

  2.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复议机关的关系。行政复议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内容专门办理行政复议的机构,行政复议机构不是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职权。

  二、行政复议管辖

  (一)一般管辖

 

    (1)选择管辖: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上级管辖: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本级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例:对某省辖市的国税局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向( )申请复议。

  A.该市人民政府B.该市人民政府的法制局C.该省国税局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C

 

    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 )申请行政复议。

  A.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B.该部门的本级监察部门C.该部门的本级纪检部门D.上一级主管部门

    答案:AD

 

    (二)特殊管辖特殊管辖是指除一般管辖外的适用于特殊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包括:
  (1)不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向设立这些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不服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设立它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不服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不服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规定,对上述情形,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办理。

  (三)转送管辖适用转送管辖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2)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3)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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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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