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专题班讲义笔记(八)
来源:优易学  2011-9-25 13:29:5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的概念和特征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四、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例题16·单选题】企业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相关费用的,直接计入补偿当期的( )。 (2007年考题)

  A.资本公积 B.营业外收入

  C.其他业务收入. D.主营业务收入

  【答案】B

  【解析】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五、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这类政府补助时,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如不能区分,企业可以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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