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有下列几种: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也称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或特别法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
如《民法通则》规定,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在《民法通则》之外,《合同法》、《继承法》、《海商法》、《票据法》等也都规定了特殊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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