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教材讲义第三章第九节
来源:优易学  2010-2-25 23:52: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档比例税率,即: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在确定适用税率时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对待: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3)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设立的企业,按照市区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4)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应根据工矿区所属行政区划适用的税率计算纳税。

注:教育附加费的计征比例为3%。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1.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2.纳税人被查补的“三税”税额。

3.纳税人自查或中介机构审核的“三税”税额。

4.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

注: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一致。

【考点练习】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有( )。

A.纳税人滞纳营业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B.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被税务机关处的罚款

D.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城建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城建税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适用税率(7%、5%、1%)

2.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例(3%)

【考点练习】

【例题•计算题】某县城一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进口原材料一批,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当月在国内销售甲产品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50万元,由于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被罚滞纳金1万元;本期出口乙产品一批,按规定退回增值税5万元。计算:

(1)该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城建税;

(2)该企业本期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正确答案』(1)该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城建税=(30+50)×5%=4(万元)

(2)该企业本期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30+50)×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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